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2015年度工作
满意度测评情况的通报
2016年3月28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2015年度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根据《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测评“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测评实行百分制计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满意,90分以下至60分(含6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经汇总统计,62个被测评单位中:县政府办等16个单位测评结果为满意格次,其余单位为基本满意格次。无不满意格次单位。
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测评统计表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抄报:县委。
抄送:县委办及县委序列各工作部门,县政府办及政府序列各工作部门,县政
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中省驻县各单位
及主管部门,各镇人民代表大会,本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室。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