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3月17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7日至29日在白河县城召开,会期3天。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白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议白河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白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议白河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白河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进行测评;
(十)表彰;
(十一)其它。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