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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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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

2015年11月9日

 

一、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决算情况

(一)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1.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基本职能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白河县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能(编制部门核定的职能)。

了解综合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组织起草常委会的批复、文件、报告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各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与各工作委员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起草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文件;承担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安排机关活动,搞好机关建设;负责人大机关政治学习、组织纪律、人事安排、财务管理、对外接待、通讯联络、网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电文收发、起草、传递、催办、归档、保密、图书图片收藏、材料印制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学习等相关活动,搞好对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工作委员会、信访办。核定编制 25  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 10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7名,其中在职人员27名,(含提前离岗1名)离退休20人。

2、2014年度主要工作(从工作总结中摘抄)

一、重视县域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先后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依法审查批准了201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促进了我县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

二、关注民生事业统筹协调发展。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服务于民生事业科学发展。全年围绕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医疗卫生工作红石河旅游开发项目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招投标工作及河街三项工程专题汇报,开展视察、调查、调研,并提出了相关视察、调查、调研报告,有力促进了我县民生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22名。

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是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今年,常委会在坚持重点矛盾纠纷和重要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批办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依法规范和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事项,通过加强与县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导信访人走司法途径的方式,有效维护了信访工作秩序,也减少了重复交办、部门多头办理回复现象。今年,人大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6人(次),其中接待来访16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4件,全部进行了转办、交办。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组织调研组对信访工作开展了一次调研,提出了改进意见。

五、更新理念,务实创新,着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探索、大胆监督,不断创新突出监督工作成效,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2014年,共确定重点工作任务28项,涉及全县经济发展、法治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内容,涵盖了县委重大决策、“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了人大监督工作顺应形势发展要求,顺应群众的迫切愿望。

六、完善机制,优化服务,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常委会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举措,代表作用得到了更好发挥。

2014年建立了“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加强了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的阵地建设。全年20个“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累计接待选民2270人(次),协调处理解决选民反映的问题253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150件,向常委会提交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1件。切实发挥了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的作用。

建立密切联系代表新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代表、联系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6月初,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开展“三个联系”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常委会与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联系的具体方法、措施和要求,组织县级领导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实现了联系代表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支撑。

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力度。2014年,常委会加大了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察和检查,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并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B类建议续办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每一件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承办部门的努力承办下,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37件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A类建议办结率为98.7%,代表满意率为96%;十七届人大一、二次会议B类建议续办50件,已办结44件,占续办总数的88%。

七、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也是国家设立宪法日的第一年。9月份,常委会集中时段以有奖征文、纪念座谈、专题讲座、编辑专刊、主题宣传、知识竞赛等“六个一”形式开展了纪念活动,常委会主要领导还在全县纪念大会上专题讲授宪法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2月4日,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在首个宪法日举行了向宪法宣誓和知识测试,在主流媒体进行宪法宣传,营造了全社会遵法、守法、学法的浓厚氛围。一年来,共有70余篇反映人大工作的新闻稿件和信息被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载。

八、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配合,大力推进全县中心工作。一年来,常委会领导和人大机关干部积极深入包建村和联系点,扎实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共有60余人次进村入户、调查摸底、解决问题,结对帮扶42户,赢得了包建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收支决算总表;(见附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表)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2,905.57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58,090.61 元,公务接待费 34,814.96  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4,277.45   万元,下降 13  %。会议费支出112,889.6元比上年减少13,447.35元,下降 1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主要用于境外考察等,201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织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8,090.61  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

3.公务接待费 34,814.96 元, 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3批次43人。

三、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714,831.3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14,831.3元,     。

(5)上年结转和结余124,93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1,434元,项目支出结转3,500元。

2.支出总计3,611,159.98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1,159.98 元,(1)基本支出 3,509,990.98 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2,567.74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3,043.97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4,379.27 元。

(2)项目支出101,169 元,主要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费用。
(3)年末结转和结余228,605.3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91,604.11元,项目支出结转137,001.21。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4,831.3 元,其中:基本支出 3,509,990.98 元,项目支出101,169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件: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4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