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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吴治衡等同志任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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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吴治衡等同志任职的公告

(2014)9号

(2014年7月28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经2014年7月28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吴治衡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祖莉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庞启霞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