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王传华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
(2014)5号
(2014年3月10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2014年3月10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传华同志为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陈世理同志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