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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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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12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2月13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次大会通过)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明安同志代表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创新工作、注重实效、构建和谐”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在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加快我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构建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