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12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2月13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次大会通过)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明安同志代表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创新工作、注重实效、构建和谐”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在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加快我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构建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