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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祖安任职表态发言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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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陈祖安,陕西汉滨人,1973年7月出生,1996年8月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人事处副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6年3月任宁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次组织提议我为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我庄重表态:

一、强化政治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岗位上,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人民群众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始终胸怀大局,服务大局,坚持对党、对人民、对法律忠诚的有机统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大胆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做好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和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尊崇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严格按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始终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正确处理法律监督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细致地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及人大交办的案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同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工作关系,为全面推进工作创造条件。

三、忠诚履职尽责,竭力维护公平正义。在工作中,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坚持依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职权,全力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尊严和统一,竭力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四、加强作风建设,争做人民满意公仆。坚持“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任何时候对职务、权力、人民都有敬畏之心,保持本色,从严律己,坦诚做人,光明磊落。认真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检察工作纪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注重学习修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增强党性修养,砥砺人格品质。深入学习法律和检察业务知识,加强调研,拓展思路,创新方法,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何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表态,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如果这次会议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严守承诺,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辱使命。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也将愉快接受和服从组织决定,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