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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代表活动小组和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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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激励代表更好地依法执行代表职权、认真履行代表义务,进一步激发各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活力,促进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大力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水平。会议决定,在全县开展以“创建先进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争当优秀人大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

会议号召,全县各代表活动小组、全体县人大代表要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执行代表职务,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在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在全县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营造创先进、学先进、争一流、比贡献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人大工作创新,提升人大工作水平,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全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全民创业、构建和谐白河的发展目标,在加快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