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经2016年6月21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黄核庆同志为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正印同志为白河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孙金林同志为白河县民政局局长;
王伦祥同志为白河县司法局局长;
叶怀成同志为白河县审计局局长;
石前义同志为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陶定国同志为白河县水利局局长;
史建强同志为白河县农林科技局局长;
毛观韶同志为白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蔡成礼同志为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正印同志白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石前义同志白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毛观韶同志白河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张才忠同志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董焕印同志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肖由哲同志白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徐超群同志白河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曹正元同志白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