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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正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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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经2014年11月26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正印同志为白河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正印同志白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强民同志白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