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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黄明义等同志免职的公告(2013)1号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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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8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经2013118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黄明义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冷水法庭副庭长职务;

姜照明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西营法庭庭长职务;

张隆础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0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