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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曹树宪等同志任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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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经20121228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曹树宪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敏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构扒法庭庭长;

黄明义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茅坪法庭庭长。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