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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张吉汉等同志任职的公告(14号)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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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经20121030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张吉汉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杜爱民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