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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免的公告(13号)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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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人民陪审员任免办法》的规定,经20121030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陈新江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青华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方家田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柴金荣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敦安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晋军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项能勇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庞运来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管万富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章勇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王德宽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