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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贺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公告(12号)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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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经20121030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甫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熊英俊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廖海军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张吉汉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员职务;

曹树宪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甫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熊英俊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构扒法庭庭长职务;

廖海军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茅坪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