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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方仁和等同志免职的公告(9号)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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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3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经2012823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方仁和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监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龚新洲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程及海同志白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