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经2012年3月2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叶怀成同志为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忠宇同志为白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 涛同志为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曾庆玉同志为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世理同志为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夏发清同志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世理同志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