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经2012年3月2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文忠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才忠同志为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正印同志为白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 华同志为白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徐超群同志为白河县经济贸易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
周 斌同志为白河县公安局局长;
孙金林同志为白河县监察局局长;
肖由哲同志为白河县民政局局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强民同志为白河县司法局局长;
曹正元同志为白河县审计局局长;
余盛武同志为白河县财政局局长;
魏保柱同志为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华 军同志为白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立奎同志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焕印同志为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前义同志为白河县水利局局长;
史建强同志为白河县农业局局长;
黄核庆同志为白河县林业局局长;
白建根同志为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凃 斌同志为白河县卫生局局长;
夏发清同志为白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陶定国同志为白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毛观韶同志为白河县统计局局长;
张才孝同志为白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以上任命人员原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