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白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所需资金县人民政府提请调整和增加预算安排事宜进行了专题审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救灾应急项目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并追加2017年度应急救灾项目财政预算的报告》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在全面了解灾情现状和灾后恢复重建具体项目核查结果的情况下,对应急救灾项目所需资金在动用年初预备费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同意调整和追加预算安排,并根据项目详细预算和实际建设进度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计划和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安排。
“本来每年的预算调整是在下半年,县政府根据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汇报并提请审议相关调整安排,本次因灾且涉及的调整和追加预算金额较大,所以提请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在常委会上,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向各位委员这样解释说明。
据悉,这是该县人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重大调整事项首次通过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监督,也是该县人大贯彻落实《预算法》,规范政府预算执行行为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供稿: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