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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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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在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屈绳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坚定不移突出执法办案,全心全意围绕全县大局服务,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作为。一是紧紧围绕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2件46人,提起公诉案件86件104人,尤其是在打击非访引起的寻衅滋事等犯罪方面态度坚定,旗帜鲜明;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5件次,均作了妥善处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救助金额1.2万元。二是坚决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敢于向腐败“亮剑”,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16人,其中渎职侵权案件2件8人,贪污贿赂案件3件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经市院指定管辖所办理的紫阳县原副县长陈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为要案,单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0万元,是我院建院以来所办影响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极大地增强了干警查办职务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坚持惩治和预防同步推进,多种途径推进职务犯罪预防。针对全县渎职侵权犯罪多发及城乡低保资金被大量侵占的实际开展预防调查2件;结合案件办理,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3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件,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0场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7件,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全县反腐倡廉做出了贡献。三是强化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侦查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撤案6件1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纠正遗漏罪行3件3人;审判监督方面,书面纠正审判机关违法7件,提起抗诉1件1人,法院已重新开庭审理并判决;民事监督方面,向市院提请抗诉1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行政监督方面,针对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建设问题向相关部门发检察建议2件;刑罚执行监督方面,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件,发出的纠正违法通知书,相关机关均整改并回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强素质、抓作风,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一是坚持素质强检,队伍素质有新提升。通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读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专项活动,强化干警政治、业务学习,以团队办案、集中讨论、组织培训等方式,干警素质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涌现出了“全市十佳检察官”、“安康好人”等多名业务能手和身边典型,10余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我院党组被县委表彰为2016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二是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学习贯彻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利用各种会议、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检务督查等形式坚持不懈开展廉政教育,有效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确保了机关风清气正。三是坚持从优待检。按组织程序,提拔了5名副科级干部、解决了1名主任科员和2副主任科员待遇,遴选了9名员额内检察官,增强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服务大局,中心工作有新成效。在狠抓办案的同时,我院中心工作齐头并进。一是狠抓精准扶贫工作,选派一名能力强、作风实、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精准扶贫村“第一书记”;组织31名党员干警落实脱贫攻坚“一对一”帮扶指标,干警捐赠慰问帮扶资金近2万元,在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微企业贴息贷款、畜牧业生产发展等方面出谋划策、献力出资。捐赠了价值5万余元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帮扶村44户贫困户实现脱贫摘帽。二是积极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年初以来,以综治工作“十个一”为抓手,检察长与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三官一律进社区和一村一政法干警的模式,选派18名干警深入社区和镇村,以召开村民大会、走村串户、电话访问调查等方式,大力宣传平安创建知识,积极参加县上重点工程推进,重大矛盾化解等工作。三是有序推进双创、防汛防滑、绿化植树等中心工作,2016年我院双创、精准扶贫工作获得县委、政府目标考核单项奖。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及时向县委汇报,坚决执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安排专人办理并负责答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全年共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1次,重大案件3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了完善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信息公开系统等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全年公开法律文书78件,发布案件信息7条,报道检察动态79条,保障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检察业务在全市检察系统考核中名列第四,在全省人民满意度调查中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22名;检察监督经验、法警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经验推广”栏目发布;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现身说法暖人心》、《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绿色发展》等一系列工作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省市检察网站刊载,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白河及我院检察工作的关注度。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与公平正义目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执法能力亟待提升。三是检察人才引进相对较难,统一招录条件较高,导致办案力量补充相对迟缓,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用办案诠释担当,用追赶超越励志前进。根据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我院今年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服务美丽富裕新白河建设、实现追赶超越一条主线,以“严带队伍、狠抓业务、创新发展、争创一流”为基本思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从严治检为保障,着力打造秦楚边城人民满意检察院,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市先进,单项工作全省前列的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试行)》,定时向县委报告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要案办理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增强代表、委员联络的及时性、便捷性、互动性和有效性。采取“检察开放日”、走访座谈、汇报工作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使检察工作更能反映代表心声,更加民主科学。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经济实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制定出台《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依法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围绕“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严惩处挤占挪用、虚假冒领、挥霍浪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犯罪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四大战略”、“五大举措”、“六个提升”的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加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打造“生态检察”。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力度,坚持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就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提升人民满意度工作为抓手,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电子检务保障建设为平台,设立机关有检务大厅、乡镇、村组有联络员的民生检察工作模式,统筹安排好党建、宣传暨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等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民生的效果。

(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白河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涉爆涉枪、盗抢拐骗、黄赌毒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毒化社会风气的犯罪。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谐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的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做到快捕快诉,与侦查、审判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健全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诉前和解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依法维护校园安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对检察环节的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限期化解。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结合办案,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犯罪的对策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障全县良好政治生态。要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态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重点打击插手项目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移民搬迁、脱贫产业扶持、民政优抚、医保合疗、基本农田改造、水利设施建设等贪污腐化、失职渎职案件。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对于群众举报、纪委移送、我院摸排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认真研究,确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作为监督重点,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或在办案中发现的其他涉嫌违纪的党员,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和纪检委通报。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认真落实“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创业者,支持维护群众利益者,对举报失实、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查处,还干部清白。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系统预防,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

(五)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决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加强对刑事拘留未报捕、未移送起诉案件的监督,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强化审判监督,以抗诉为中心,及时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强化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持续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和刑罚执行规范。二是全面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持续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活动。着手推进行政检察专门队伍建设,设立行政检察专业化办案组或办案检察官,规范行政执法。三是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以终结促息诉。对刑事申诉案件坚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依法保障和救济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六)提高效率,坚决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健全检察官权力责任清单,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保障,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新的运行机制制定对员额制检察官的考核评价标准并进行考核,让入额者真办案、有压力、不懈怠。对于可以先行试点的改革部署,以敢为人先的态度、敢啃硬骨头的毅力、能出成效的工作方式,力争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七)固本强基,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是深入开展“做好五件事,检验五种能力”学习实践活动。即:写一份法律文书、办一件疑难案件、讲一堂法制教育课、做一次警示教育、比一次技能竞赛,推动业务练兵实战化,全面提升干警的文书写作能力、业务综合能力、教育培训能力、廉洁自律能力、信息运用能力。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办案纪律规定,树立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旗帜鲜明地贯彻执行“三项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推行“一月一星”评选制度,对在执法办案、脱贫攻坚、综治维稳、检务保障等方面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诿、守纪不严、消极落后的坚决处理,在机关树立实干受尊重、实干受重用的正气。四是抓好基层建设。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美化机关环境,建立机关文化长廊,提升我院文化品味。加强检务保障,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职工餐厅、宿舍、活动室等设施建设。加强检察宣传,用鲜活的群众语言讲好检察故事,以全媒体形式传递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盯目标,忠诚履职,追赶超越,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开创全县检察工作新局面,实现检察工作新跨越,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