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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人大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力求精细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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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白河县人大为了更好的履行法定职责,在2015年10月29日制定出台《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于2016年6月21日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白河县审议决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细则》,使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议决定工作达到精、细、准。

精:精确定位审查重点。《细则》明确把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资金来源等重要方面作为审查重点,通过审查,让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更着眼于长远发展和整体规划,防止短期行为和重复建设。

细: 明细界定审议范围。要求县级财政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向中省市争取的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公益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全部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范围,且项目以总投资规模为界定标准,不受项目分年度或分阶段实施的限制。

准:对准关键问题和重点环节。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把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竣工决算及绩效列入年度审计和监督重点;同时对审议通过的项目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对项目出现超预算、重大变更、重大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进行了明确问责处理规定。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人大来共受理报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9个,总投资达5.7亿元。经过审查和审议,部分项目在经过优化建设方案和完善前期工作后,通过审议项目8个,待审议项目1个。该细则的实行,必将进一步有效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使政府投资行为更趋合规,资金效益达到有效发挥。

 

作者:陈忠宇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