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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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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8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保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紧扣“务实、规范、创新、争先”的发展思路,突出执法办案,狠抓“四个专项活动”,积极推进改革措施,检察工作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促优”的目标,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更多的和谐稳定、更多的公平正义、更多的检察新气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打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美丽富裕新白河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安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9件 54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51人,不批准逮捕2件 3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86 件107人,经审查报送市检察院起诉1件1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78件9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7件7人。所有批捕、提起公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突出打击重点,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诈骗、盗窃、涉毒等侵犯公民财产安全、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毒化社会风气的犯罪,坚决依法快捕快诉。例如:我院对嫌疑人李某故意杀人案,即“因与妻子长期积怨,在协议离婚过程中情绪失控激情杀妻”,仅在五日内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及时向市检察院报送起诉。又如我院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指导取证,及时依法批捕了“多次利用重点维稳时段,以非法上访为由向镇、村干部索要财物”的嫌疑人谢某某,有效地威慑、扼制了我县非法信访蔓延的势头。还如,我院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将涉嫌以“假金元宝行骗的方式盗窃11家偏远山村60岁以上留守老人”的嫌疑人吴某某以“零口供批捕、起诉”,最终通过公诉人庭审现场的有效指控,使“态度恶劣,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刑处罚,11万余元的损失在春节前全部追回,及时发还到了被害人的手中。通过这些案件的依法处理,彰显了法治检察权威,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能动办案,做好控申接待。利用远程高清视频进行接访,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司法成本。落实首办责任、领导接访等机制,多举措、全方位化解群众信访诉求。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53件次,受理举报线索15件,转本院反贪部门2件,转其他部门4件,控申初核9件,均已初查初核终结;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线索6件,已转本院相关部门办理,所有来信来访、控告举报全部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全年无涉检信访案件发生,有效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深化反腐败斗争为重任,加大对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力度

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深入推进反腐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不限指标,不畏困难,不惧阻力,坚决依靠县委和市院,集中开展查办职务犯罪“铁拳行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13人(3件为大要案),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10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3件9人,侦查待结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所办理的经贸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为特大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实现了我院渎职类犯罪案件有期徒刑判决“零”的突破,同时也是白河建院以来所办案值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万元。不断提高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震慑力、影响力,在市、县范围内取得了较好反响。走精品化办案之路,我院办理的王某某等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全省五件优秀案件之一。坚持惩防并举,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多种途径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着力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实,做细。积极开展“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专项活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2项,系统预防2件;发《检察建议》4件,针对林业部门在乡镇林业工作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检察建议”;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和11个镇及卫生、国税等8个单位和系统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3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将银行信贷业务正式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推进了银行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坚持以法律监督捍卫司法公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一是侦查、诉讼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7件。提前介入疑难案件讨论、引导侦查9件次,向公安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检察建议书5份,公安机关全部进行了纠正并及时回复,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二是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法院全部纠正并回复。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发检察建议1件,法院及时纠正并予以回复;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相关单位均对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地采纳并予以纠正,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民生,维护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县法院交付执行工作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针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8份21人,针对社区矫正机构监外执行教育管理活动向县司法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4份27人,相关单位均按要求纠正并回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2人,办案部门均接受建议予以变更,通过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司法公正。

四、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与时俱进提升检务保障现代化水平。

——干警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依靠县委、人大支持,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办案力量,积极推荐被组织部门任命1名正科级领导、1名纪检组长、3名副科级领导,解决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2名,提请任命3名检察员,使干警在从优待检中增强了获得感,坚定了工作信心。开展“学好五本书、践行五个有”专项活动,成立党小组,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法律知识等,开展跟庭观摩、文书评析、岗位练兵活动,选派165人次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各类教育培训,使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执法质量持续提高。按照见人、见事、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的“五见”标准,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司法行为各个环节日益规范。强化全程监控、案件评查、案件回访,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多件案件被评为省、市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作风建设持续发力。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正风肃纪力度,加大对检纪警风的检务督察力度,逐个节点开展检务督查16次,确保了各项铁规禁令落地生根,干警廉洁、公正、干净执法。

——检务保障不断夯实。投资近200余万元完成了技侦大楼边坡治理护坎加固工程,增加干警活动场所600余平方米,投入100余万元建成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远程高清视频接访系统、标准化省AAA级档案室。配强现代化侦查设备、办案办公设备,检察工作效率、效果、科技含量日益提升,向科技强检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检察形象继续提升。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实施“一室一品”战略,将创新观念渗透到每个科室、每位干警的工作中,形成了“缓刑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阳光检务”、多元立体检察宣传等亮点工作,在全市形成了一定的影响。“社区矫正”等亮点工作被《人民日报》报道,涉案财物管理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推广,《立足职能 着眼创新 检力下沉 无缝对接》综治工作经验被安康市《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简报》刊载,“办精品案件,打造秦楚边城人民满意检察院”节目在《安康电视台》专题播出,较好地宣传了白河检察品牌,全年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稿件210余篇,传播了白河检察工作“正能量”,营造了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和良好形象。

五、以县域经济建设综合工作为重点,努力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将各项中心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确保了每项任务落到实处。把精准扶贫作为服务民生的主要抓手,组织干警多次前往包建村包扶贫困户,落实具体帮扶措施,捐助石关村帮扶资金近3万元,捐赠打印机、电脑等办公物品。协助完成陕南移民和特困户安置房60余户,争取改厕改圈、场地硬化资金80000余元,改厕改圈30余个,硬化场地1200余平米,发展家庭产业10余户,组织村组干部、群众完成技术培训300余人次。协调解决了“两委”服务中心场地问题,通过不懈努力,石关村256户在册贫困户脱贫131户,极大地坚定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服务全县绿色生态发展,挤出资金完成冷水镇星义村汉江绿化治理工程,加大双创工作力度,精准扶贫、双创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多次深入镇村开展综治平安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加强与社区共驻共建,向社区、社团、文化团体捐赠资金3万余元,支持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重点项目、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抽调专人多次参加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提供法律咨询,为全县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39件,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有效优化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六、以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不断深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树立宪法意识,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不渝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院及上级院的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每季度就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向人大专项报告;按照县人大2015年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年初“两会”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精神,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认真自觉接受人大组织的各项检查,积极组织落实检察长回原选区述职和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工作情况。结合三严三实活动,积极邀请8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开门评检”活动5次,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增进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要求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创新检务公开形式等要求,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落实,今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人数创历史之最,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1件,重要案件信息7件,法律文书68份,逐步形成了开放互动的工作局面,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回顾2015年,我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始终突出队伍建设;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维护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连年攀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省、市、县领导多次视察我县检察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先后被省档案局授予AAA级档案室,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文明单位”称号,县委、县政府授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满意单位”、 连续四年被市院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并予以集体嘉奖,连续四年被市、县政法委评为市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12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2名干警荣立三等功。我们深切感受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院检察干警忠诚履职、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和朋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检察工作离县委、人大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主要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大要案比例不高,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的关键之年,我县检察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人大各项会议精神,以服务美丽富裕新白河建设为主线,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思想建设抓党性、队伍建设抓专业、中心工作抓办案、常规工作抓规范、薄弱工作抓整改、创新工作抓亮点、优势工作抓品牌、整体工作抓进位”的工作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并重,着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地手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谋划检察工作,主动对接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关于为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服务的意见》,依法打击破坏和损害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犯罪,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维护经济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以及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积极服务生态绿色白河发展;全力护航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二、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正确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突出打击重点,保持对“两抢一盗”、黑恶势力、涉毒涉赌、涉枪涉爆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通过巡回公诉、微博直播、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坚持慎捕、少捕理念,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充分运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轻伤害案件,积极调解,定纷止争。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属会见等教育挽救措施,规范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最大限度彰显检察人文关怀。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社会矛盾预警、重点案件风险评估、群众诉求表达等机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纠纷。

三、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并重,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有力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利剑”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职务犯罪亮剑、刺剑。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干扰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司法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教育违法者。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权力、资源密集岗位和环节、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预防。抓好预防宣传、预防调查和警示教育,把预防工作抓得更切实、更到位,真正让因为犯罪而被查处的成为极少数或极极少数,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坚持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并重,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敢于、善于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要求,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探索实施公益诉讼,加强对生态、民生、资源等领域的保护;完善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对裁判执行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法治权威、推进法治白河建设。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问题的监督,坚决维护法治统一。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制约,完善律师权益保障,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腐败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坚持深化改革与规范司法并重,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驱动力和公信力。加大“秦楚边城人民满意检察院”品牌创建力度,不断提升白河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按照省、市院、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打探、过问案件的记录登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强化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实行办案过程的节点监控、法律文书和涉案文书统一监管、律师统一接待。利用检察网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法律、司法解释宣传,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多渠道多层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传播法治白河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正能量。

六、坚持严的要求与实的作风并重,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成果,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在队伍建设上向三方面聚焦用力。一是在坚定信念提升能力上聚焦用力。组织开展“读好五本书,提升五种能力”活动,即: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提升政策法律界定适用能力;读《刑法》,提升事实证据侦查认定能力;读《刑事诉讼法》,提升诉讼监督精准实效能力;读《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处理》,提升文书写作规范简练能力;读《电脑办公》,提升信息技术应用适用能力。二是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上聚焦用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加强作风建设建章立制,扎紧在铁规禁令方面“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笼子,加强对重要节点的检务督查,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三是在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上聚焦用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工作。认真执行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新途径。加强执纪问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检察纪律,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增强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和能力,锻造一支党委和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依法治国蓝图展,白河发展催人进。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振奋精神,坚守法治,务实进取、清廉为民,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饱满的热情,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