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白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 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白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白河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有力监督支持下,白河法院倍加珍惜连续两年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全县“人民满意单位”的光荣称号,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深化改革,严格司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在全年收案总数较上年上升645件的巨大压力下,仍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紧扣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县委全委会精神和县人代会、政协会各项决议,积极落实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努力提高案件质效,司法公信力逐步提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87件(含旧存,下同),审执结各类案件1625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60.93%、92.99%,全年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8.58%。据统计,我院收案增幅位居全市法院第一,收案绝对数位居全市法院第三。面临社会矛盾凸显、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基层司法所撤并三重原因叠加导致的法院受案迅猛增长态势,我院妥善应对,攻坚克难,强化审判管理,结案进度稳步上升,年度结案率逐步上扬,无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各项审判工作有序开展,运行良好。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07件,审结104件,判处罪犯121人。健全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两抢一盗”、危险驾驶、诈骗等多发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全年审结22件危险驾驶案,有效维护了公共交通安全;审结了吴某利用“金元宝”盗窃案,为十数名受害人挽回损失11万余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情节较轻刑事案件,积极通过刑事和解、被害人谅解等方式从宽处理,努力修复社会关系,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成功率达92.9%。妥善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判处6件14人,回应社会关切。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及时审结裴某非法盗掘绿松石案。全年对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3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拘役23人、管制5人、宣告缓刑33人、单处罚金3人、免予刑事处罚13人,宣告无罪3人。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全年受理民事案件1147件,审结1141件,同比上升65.6%和94.7%。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215件,促家庭和睦增邻里团结;依法审理涉及借款合同等案件588件,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办理权属类纠纷案件338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中调撤案件669件,调撤率为62.29%。卢某等29人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案件标的达300余万元,社会影响较大,最终调解结案,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以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及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方式化解有重大影响的民事纠纷,全年诉前调解312件。赵某与某金融单位、学生胡某与秦某健康权纠纷等案件,均由法官引导当事人通过相关行政机关、民间调解组织化解纠纷,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件,结案12件。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努力增强裁判的可执行性。薛某因非正常信访行为引起的不服行政拘留处罚案、首起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案件均得到妥善审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加强行政赔偿、补偿案件的调解工作,依法调处相关民事争议,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应县委办、组织部、党校和县政府、部分乡镇邀请,分别为全县正科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依法行政”专题培训3次。
加强执行工作,缓解执行难题。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20件、结案367件,同比上升71.43%、117.16%,执行结案率达87.38%,执行标的到位率90.53%,执行到位标的共4967.75万元。以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强执行工作。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强化被执行人财产报告义务,打击拒绝、虚假报告财产行为,依法采用拘留、罚款、查封、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合力,打压 “老赖”嚣张气焰,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年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8人(含法人),报批拘留72人,实际拘留59人,促成案件得到基本解决,特别是拘留况某、黄某等人促成7件标的共达300余万元的案件实际执行到位。为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收集证据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3人,涉案标的近1000万元,慑于刑事追诉压力,被执行人在公安机关审查立案阶段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履行完毕250万元债务,获得从轻处理。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率先在全市法院开通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简称“总对总”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各协助执行部门的总部、总局、总行或数据集中管理机构建立查控系统,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让规避隐匿财产的“老赖”无处遁形,为克服执行难再添新措施。
二、强化为民窗口建设,打造诉讼服务中心
完善为民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不断优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对原有立案导诉大厅和信访接待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成集立案登记、诉讼服务、涉诉信访等12项功能为一体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满足多元司法需求。坚持在法院大厅设置导诉员制度,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缓减免交诉讼费9余万元,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在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为特困申请人争取财政救济32万元。坚持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办案,开展服务返乡农民工法律宣传,深入案发地开展案件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诉讼服务。把道德建设融入司法实践,利用巡回审判、“审判五进”等形式开展法治宣讲,全年开展巡回审、“审判五进”活动386件,旁听人数4130人,征询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74件。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以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周三院领导接待日制度,通过领导预约接访、判后答疑、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因访施治,化解案件。定期排查,对涉诉信访苗头线索进行集中疏理,及时掌握动态,落实化解责任,抓好信访稳控。正式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拓宽信访渠道,减轻信访人诉累。认真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处理上级转办及本院来信9件,无因工作方法不当、办理不力等原因造成进京赴省到市到县集体访情形。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以省高院表彰的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动力,继续落实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适时发布法院重大审判信息,受到群众持续关注,宣传工作跻身基层法院先进行列。全年制作送达司法公开告知书3986份,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91件,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36期120条,网络庭审直播和微博直播案件21件,录制安康电视台《现在开庭》节目1 期、陕西广播电视台《法治微前沿》节目2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3 次,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05篇,官方微博原创及转载信息341条。对一起涉及26名刑事被害人的刑事案件涉案款公开兑现大会进行了微博现场直播,邀请公安干警及群众旁听一起利用非法信访进行敲诈案件的公开审理, 12.4宪法日邀请县职中学生和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旁听一起妨碍公务犯罪案件公开审判。新媒体建设应用成果丰硕,全县新媒体建设座谈会在我院召开,我院被省高院表彰为新媒体应用先进单位。积极参加全省法院“院长办案开庭月”活动,通过新浪网对我院院长开庭进行视频和微博直播,赢得广大网友点赞。编发年度《审务公开手册》,深入村镇开展综治法治宣传,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文化。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依法保障诉权。按中央和上级法院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动员培训,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受理,当场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为当事人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让当事人多次往返。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收案逐月上升,无违反规定应立而未立案的情形。
强化审判管理,推行审判运行改革。狠抓案件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管好重要节点,实时进行跟踪分析、审限监控、案件催办。常态化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三评查”,发布季度、半年、全年案件质量抽检通报6期、庭审评查通报1期、裁判文书评查通报1期,发布每月审判运行态势分析11期,发布每周审限预警31期,发布案件质量评估报告1期。为应对案件激增压力,出台措施对全院人员进行优化组合,组成三个民事审判合议庭,三个执行办案组,将有审判资格的院领导、综合保障部门的法官全部编入合议庭或办案组。加上其他原有办案部门,全院形成了1个立案庭、5个办案合议庭、5个人民法庭、3个执行组、1个诉前调解中心共15个办案组织的办案工作格局。各审判庭、合议庭、办案组实行平行管理、独立办案,并赋予审判长、执行组长更自主的管理权和文书签发权;明确法官最低办案基数,实行分案均衡管理和适时调整。通过调整优化,一线办案力量得以加强,实现了全院所有法官人人有归属、人人有任务,也为我院下一步正式推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奠定良好基础。院领导创新庭审模式,开示范庭,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聚焦“六难三案”,在上级法院“六查六纠”要求基础上,增加警务、政务查纠,形成“八查八纠八规范”,从立案、庭审、裁判、执行、信访、纪律、警务、政务八个方面全方位着手,促进严格司法。组织编写了《2015年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必读文件资料汇编手册》,做到全院法官干警人手一册,受到安康中院高度肯定。开展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检查,全面核实登记财产刑,建立台帐,对未履行部分及时移送执行。建立规范涉案财物移送衔接制度,完善审前财物返还程序和违法所得追缴、退赔工作。建立规范的物证保管室。开展量刑规范化检查,规范庭审量刑程序,做到同类案件量刑统一均衡,案件服判息诉提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检查工作,我院2012年至2014年所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案4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立案环节标准和流程、审理环节规范化标准、裁判环节规范化标准。规范出差审批和用车申请,严格警务值班备勤制度。对外对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建立了个人、部门、全院“三个层次”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白河法院司法救助实施细则》、《白河法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协调兼顾工作的意见》等各项制度规范11项。
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抓手,扎实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时代楷模”邹碧华法官先进事迹,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办业务性法官讲坛5期,由本院业务骨干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培训,对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进行解读学习。举办白河法院大讲堂4期,分别邀请省法院专家法官和安康学院专家教授来院讲授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司法礼仪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和网络信息安全知识。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司法警察技能训练活动,提升司法辅助人员履职能力。为院图书室和法庭书屋增购业务书籍,为全体法官干警及人民陪审员配发常用新版业务书籍。全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场会召开,我院作为现场会观摩点接受了检阅,并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派出干警参加全市法院“廉洁司法”主题演讲比赛、参加全县宪法日主题演讲比赛、代表白河政法系统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学党章、学宪法法律、读经典”知识竞赛均获得优异成绩。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及时对院机关支部进行换届补选,12月,我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机关党建研究先进单位”。
以创先争优再上台阶为引领,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院纪检组全面深化“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审务督查经常化、具体化,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已开展纪律督查15次。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多个内设部门和多名法官干警受到上级法院、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其中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构扒法庭庭长杨敏被表彰为“爱岗敬业安康好青年”、茅坪法庭副庭长田波被表彰为白河县第三届“劳动模范”。这是社会各界对我院队伍建设的高度认可,必将激发全院干警更加严格办案、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以提升保障能力为目标,夯实基层基础。在县委和人大的重视关怀下,为长期空缺的两个中层岗位配备了2名干部,提请人大任命了2 名审判员。2015年6月任命人民陪审员20名,使我院陪审员队伍达到50名,案件陪审率98.54%,群众参与司法的代表性和覆盖面不断提高,司法民主再上台阶。10月举办了全县人民陪审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由安康中院和我院优秀法官授课,受到陪审员广泛欢迎。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法庭倾斜,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全院办案设备、安防设备配备应用水平再上新台阶。2015年初我院仓上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西营人民法庭恢复,两个法庭人员到位办公,使人民法庭布局更加合理,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
以履行社会责任己任,落实联建精准扶贫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全院上下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竭尽全力地开展了“三联共建”和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履行牵头单位责任,为麻虎南沟村带头提供资金3万元,选派一名干警作为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全体法官干警为该村集资1.2万元,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对该村的精准扶贫任务。在共建村宋家镇联络村协调相关部门,多方筹集资金修建便民桥一座,为该村捐助办公设施1套,出资2万元安装无线电扩音设备一套,协调澳籍慈善华人向该村捐赠电扇100台,出资购买电水壶60个宣传平安建设,出资4000元资助该村两名贫困大学生,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对该村的帮建任务。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监督视为支持和动力,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重大事项(案件)8起。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18案,积极完成了县人大对我院执行工作的专项检查和一名副院长的述职评议以及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案件办理、走访交流、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监督机制,及时收集网络舆情,有效研判和回应质疑,提升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2015年12月,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一年来白河法院的工作成果丰硕,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注支持的结果。根据省委政法委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白河法院社会满意度为88.26,取得八年来最好成绩,比上年提高1.21个百分点,位居全市法院系统第2名,全省第16名。在此,我代表白河法院63名法官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案件激增,法院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离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持续高发的案件数量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法官长期高强度办案,身心压力巨大,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少数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和新要求,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执行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对于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新形势赋予了新任务,面对新任务新挑战,白河法院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大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我县工作大局之中。狠抓执法办案,进一步推进严格司法,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居。通过诉讼活动,加大对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和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个案裁判,全面考量案件涉及的各种因素,防止因个案处理失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强化联动威慑机制,依法依规制裁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大对法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行为的问责力度,重点执行一批社会影响大、当事人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强对案件的全程监督,细化流程监控,把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和效果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实到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努力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创新司法举措,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推进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诉讼权利“零障碍”实现、诉讼服务“多元化”供给上下功夫;切实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探索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探索涉诉信访解决机制。坚持做好巡回审判、审判“五进”等工作,坚持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等传统服务方式,充分运用网上立案、视频取证、视频庭审、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方式,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三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务实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健全配套机制,制裁违法滥诉。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进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继续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完善合议庭工作机制和审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行使边界和程序,推进法官职业保障,构建良好的法官职业发展平台。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司法形象。坚持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考核、从严监督,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并以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人民法院事业崇高而神圣,责任重大而光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围绕目标任务,锐意进取,创新实干,攻坚克难,弥补不足,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