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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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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今年,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53件(含闭会期间5件),其中:社会事业方面38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00件,经济建设方面8件,农村基础政权建设方面7件。按照“事权统一、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交由28个部门,3个临时机构,9个中省驻县单位和10个镇具体办理。目前,153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其中:A类建议92件(含B、C类转A类14件),占承办总数的60.1%,B类建议42件(含A类转B类2件),占承办总数的27.5%;C类建议19件,占承办总数的12.4%。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6件代表建议全面落实到位。   

(1)柯尊禄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建议。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黄治俊牵头,县民政局具体承办。由于殡仪馆在建设初期,采取的是公私合建的形式,为解决殡仪馆向外承包经营问题,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由县政府出资逐年回购远东公司所持股份,同时由民政部门向省市上报“十三五”期间殡仪馆建设项目计划,争取资金用于回购股份,待股份全部收回后由政府主导经营;二是待回购后,将按照省市殡葬改革要求,对公墓区进行标准化建设,实行绿色殡葬、节地殡葬;三是县民政局已在殡仪馆设立了殡葬管理办公室,并安排专人办公,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殡葬管理工作。(2)刘永进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简化程序办理陕南避灾移民安置建房手续”的建议。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黄治俊牵头,县统筹办具体承办。按照《陕西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县移民搬迁的实际情况,县统筹办与县地税局联合发文(白地税发(2015)60号),对我县移民安置费用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针对代表提出的简化办理程序,双丰镇涌锦安置小区的林地、土地使用手续均已办理完毕。(3)黄秀丽代表提出“关于对2015年全县生猪养殖业进行扶持”的建议。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黄治俊牵头,县农业局具体承办。近年来,我县把生猪养殖业作为农村主导产业建设之一,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建设形成了晨合公司、金龙养殖、天宝园区等为代表的一批规模化养殖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为了更好促进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产业发展,县农业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生猪养殖为主的畜牧产业的扶持和指导。一是坚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指导,强化措施,着力推进养殖业提质增效;三是突出重点,解决好养殖中的面源污染问题。(4)陈千福等6名代表提出的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合疗政策”的建议。由政府副县长柯玉富牵头,县合疗办具体承办。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合疗办多次到各镇村进行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对合疗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一是关于收费标准逐年上调的问题。自2006年以来,新农合筹资额提高了5倍,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了12.5倍,新农合医疗保障能力的提升远远超过筹资水平,目前的筹资水平还无法满足参合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因此需逐年提高收费标准(根据中央医改年度目标任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合疗筹资标准);二是关于限定住院天数和住院费的问题。合作医疗未对参合患者个人住院时间和费用有具体限制,都将按照政策规定得到补偿;三是实事求是,客观合理地执行非住院病种目录,在实施过程中,尚未发生过一例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的问题;四是经过基线调查和基金测算,对镇、县以及外省定点机构住院起付线进行了调整(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200元,县级400元,外省二级定点机构1200元,外省三级定点机构2000元);五是强化政策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六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七是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能力。(5)沈传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营养餐管理”的建议。由政府副县长汤海邦牵头,县教体局具体承办。一是完善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二是严格食堂内部管理,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教育引导食堂工作人员以及学生提升安全饮食的意识;三是严把食品入口关,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四是建立伙食公开制;五是在教育网上开设营养餐专栏,对资金使用偏差较大的学校进行价格核实,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处理,学生在校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有力提高。(6)刘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县露天烧烤引发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由政府副县长汤海邦牵头,县双创办具体承办。一是县双创办联合环保、药监、工商、住建等单位,对夜市烧烤烟尘污染、噪音污染进行整治,按行业要求规范达标,并开展城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对食品质量安全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污水乱泼、泔水乱倒、占道经营等现象,合理指定经营地点,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对部分露天烧烤进行规范,尤其是狮子山新区的分散经营户,一律不允许进行露天烧烤、室外占道经营;三是经营户在选址和取得相关证照前,把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措施等作为前置许可条件;四是加强宣传,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2、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84件,占承办总数的54.9%。其中A类建议办结率98.9%。如马洪涛代表提出的 “关于规范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的建议,为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县政府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卫生局、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人民法院、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印发了《白河县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组建了“白河县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我县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实行了全覆盖;三是医疗机构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设立了警务室,监控设施全覆盖;四是加强宣传,设立投诉窗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再王德平等11名、程万瑞等10名、周远宝、陈新江等代表分别提出的第52、53、99、104号建议,均涉及人畜饮水和防洪堤建设问题。县水利局接到承办任务后,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规划设计,并结合省市相关项目安排组织实施建设,部分工程已交付使用。

3、所提问题列入规划或计划,逐步解决的有60件,占承办总数的39.2%。杨先慧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卡子镇张黄大院沿线居民楼改建”的建议,在我县编制的《白河县旅游规划》中,县住建局已将东坝黄家“一堂三院”和友爱张家“上下两院”沿线的居民房按徽派建筑纳入改造规划,下一步按规划安排,分步实施。又如庞运来等10名代表(2个建议)、柯玉芳、黄河等代表分别提出的第44、62、80、153号建议,均涉及交通道路的修建和改造问题。县交运局接到承办任务后,已进行了规划设计,列入2016年项目盘子,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待计划下达后即可实施。

4、所提问题因受国家政策、部门权限制约,一时难以解决的有9件,占承办总数的5.9%。郝秀山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城市公交延伸至大坪”的建议,按照国家现行公交运营相关规定,公交车运营范围界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由于大坪不属于县城规划区范围,所以暂时无法运营公交车。

5、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B类建议续办情况。今年以来,县政府切实加大对B类建议的续办力度,做到与今年的办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多数问题都已得到落实。今年续办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B类建议29件,目前已办结14件。杨先慧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白界路(二级路终端至界岭段)进行改造、孙传斌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双丰集镇二期饮水工程、杜大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仓上镇农庄小区饮水、姜明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仓上集镇停车场建设等问题,都已得到较好解决,在征求代表意见时,都表示满意。但仍有少数建议因政策调整或条件限制等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解决,:江长胜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对西营集镇老街道实施排污工程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由于即将在西营镇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现已完成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为避免重复建设,西营集镇老街已列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中,届时一并实施,主办单位已与代表沟通交流。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夯实办理责任。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月30日 ,县政府专题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定领导、定责任、定进度、定时限、定要求,建立了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做到亲自批示、亲自指导、亲自督办。各承办单位也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提高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按照“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改进办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办理工作实效。一是坚持把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回复率。各承办单位针对代表所提的建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考虑,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全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拓宽办理思路,提高办结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不等不靠,超前规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如:今年有14件建议年初定为B、C类,但通过相关承办单位积极努力、创造条件,涉及事项目前已经解决或即将完成,被调整为A类。三是严把复函关,提高满意率。针对个别单位答复简单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安排专人对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进行把关,重点建议回复送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对办理情况不符合实际、内容不符合政策或格式不规范、质量较差的答复函,坚决退回重办。

3、加强沟通,创新办理方式。一方面,县政府督查室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会商协调,共同促进工作落实。另一方面,各承办单位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建议办理中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行式,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争取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个别一时难以完成的给代表有承诺、有时限,争取得到代表的理解,办理效果较好。

4、严格督查,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坚持把代表建议办复率、回访率、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标准,切实加大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通过电话随访、实地督查等方式,定期督促检查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具体要求,保证办理工作时间、进度、程序、质量“四到位”。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通过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收到的153件代表反馈意见看,表示满意的140件,满意率91.5%(其中,A类92件,表示满意的91件,满意率98.9%;B类42件,表示满意的36件,满意率85.7%;C类19件,表示满意的13件,满意率68.4%);表示不满意的13件(其中,A类1件,B类6件,C类6件),占办理总数的8.5%。这些“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主要领导没有亲自上手,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现象,导致办理质量不高;二是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程序不规范,没有认真细致地研究代表所提的问题,没有去想办法解决问题,主动性不强。对个别因项目调整或资金未落实影响当年不能办结的A类建议,不及时申请转为B类,等年终视察时才提出转类申请,影响了办理进度。张孝云等11名代表提出的46号建议,关于请求修建城关镇老墓区(天池酒店山坡片区)人行道路,承办单位民政局只是简单按照相关政策回复代表,并提议交由别的单位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向县人大人代委和政府督查室提交变更申请。在人大组织年终视察时,代表发现该提议民政局并未办理,通过沟通和协商后,县民政局才表示近期开始建设,争取尽早完工。三政策宣传不够,个别单位对一些涉及政策、规划等方面的建议,没有耐心细致地给代表做好解释工作,没有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一是依法办理,加强办理的规范性 。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制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表,严把程序关、质量关、回复关,使办理工作从交办、转办、承办、反馈到答复件的书写、签批和寄送,都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格式进行,切实提高办理水平。二是拓宽思路,增强办理的深入性 。对县人大代表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大力推进办理机制创新,建立完善交办制度、督办检查制度、征询反馈制度、办理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三是跟踪落实,保持办理的连续性 。对一些办理难度大,不能在代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议案和建议,县政府将继续做好办理工作“回头看”。四是加强督办,确保办理的实效性。进一步改进督查方法,加大督办力度,及时掌握办理动态,更加注重协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连续督办、跟踪检查,组织人员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政府承担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