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监督法》等相关规定,县人大常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白河县2015年元至10月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元至10月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36万元,占预算的78.2%,同此增长24.2%,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121823万元,占预算的91.8%,同比增长1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33万元,占预算的48.8%,同比增长112.1%,政府性基金支出1826万元,占预算的25.7%,同比下降0.4%。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125万元,占预算的99.7%,同比增长41.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119万元,占预算的63.9%,同比下降7.4%。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为零。
二、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情况。收入13600万元不作调整。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133198万元调整为140427万元,调增722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由年初预算11146万元调整为11360万元,调增21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增25400万元。调整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179427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45261万元,上解支出40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3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400万元,财政支出总额为179427万元,县本级财政收入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年初预算355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000万元,本次不作调整。专项置换债券收入调增12500万元,上年结余2563万元,调整后,基金收入总额为20613万元,调增13500万元,支出由年初7113万元调整为8113万元;基金债券还本支出调整为12500万元,基金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由年初的13159万元调整到13261万元, 调增102万元。调整项目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的4470万元调整为45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13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81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937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能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目标。着力抓好工作落实,使财政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全县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和超过平均进度,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县镇两级基本运转得到保证,各项惠农利民补贴及民生支出得到了重点保障,全县经济平稳增长,社会和谐稳定。预算调整方案符合中省市委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