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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由哲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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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民政局局长  肖由哲

2015年10月30日

 

尊敬的余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及县“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本人2012年3月任县民政局局长以来的履职情况向在座各位领导和委员作以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决策处理问题

四年来,本人一贯坚持认真学习宪法和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同时,作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我还定期不定期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争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优秀民政干部,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法制宣传与学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理论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任职以来,我一直把学法用法作为做好部门工作,实现民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依法行政,遵法守法夯实基础。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通过实行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开,把群众最关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的条件及程序,婚姻登记、收养、五保办理、社会团体登记等各种手续的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和民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编印《民政政策法规知识读本》3000册,发放到各镇、村(社区)进行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国家的民政政策法规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努力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一直以来,本人坚决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一切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审议通过的《白河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制定之初,我积极推动,先后五次带领殡葬管理所干部深入社区住户,征询居民意见建议,多次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在局会议室召开征询意见听证会。经反复讨论修改,2012年12月我局将形成的第四稿报县法制办审核,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我又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改,2013年11月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5月由县政府印发于2014年6月10日正式试行该办法。办法出台后,为营造氛围,引导城区居民树立文明的殡葬观念,我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汇报,争取宣传经费,仅2014年就印发宣传彩页万余份,出动宣传车40余台次,制作大型宣传标语5幅。同时为推动全县殡葬工作的规范化、公益性,四年来我多次带领局党组相关成员赴省市主管部门,协调争取殡仪馆建设项目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制定了殡仪馆股份逐步回购方案,一旦有专项资金注入,我们将按计划分期回购,确保服务对象利益;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获省市批准,到位资金300万元。为将老城区公墓协会经营的公墓区收归为城市公益性公墓,我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促请分管副县长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了公墓经营权和管理权专题办公会议,决定按股东会议商定的168万元价格收回老公墓区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对老公墓区按省市殡葬改革要求进行提等升级改造,并已完成改造规划设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在中厂镇、构扒镇完成选址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

二是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服务工作调研。2014年8月,县人大开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服务调研工作,我积极配合,安排局党组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并根据实际,安排撰写了《白河县城乡居民养老服务情况汇报》,为人大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近年来,我与局党组成员为白河县养老服务建设多次赴省厅、市局进行专题汇报,努力争取建设项目。目前,已争取到位资金1250万元,投资4000万元的县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内外墙的粉刷装修,预计年底前可建成投用;建成农村敬老院19所(含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2243人,西营区域敬老院建设项目年底前可建成投用,届时可新增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50人;建成投用农村互助幸福院26所,覆盖率达23%,能满足近800名农村老人日间托管;建成投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能为近200名城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河街社区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该项目待后实施。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三是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工作。为认真落实县人大在全县推行村务公开工作的决定,2014年,我先后数次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到30余个村进行专题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村务公开工作整治方案,印发了村务公开实施办法、村务公开工作考评量化细则、村务公开目录等,在2013年和2014年两年的村主任培训会议上,我都就村务公开工作作了专题讲座,确保村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在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各项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同时,本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悉心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一是开好交办会,认真落实责任。建立了局长、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和直接承办人四级责任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代表满意。对一些涉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本人亲自参与研究,商定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自2012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代表议案、建议30余件,因措施得力、程序到位,每一件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回复都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办理回复满意率均为100%。2013年,通过人大代表评议,我局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指导下,在民政系统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本人和单位三年考核均为优秀等次。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以来,共争取民政资金3.4亿元(其中:2012年0.82亿元,2013年1.2亿元,2014年1.38亿元)三年净增5000余万元,使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殡葬改革、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规范。城乡低保是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线,为促进城乡低保的阳光运行,2013年我县在中厂镇新厂村成功开展农村低保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并将试点经验在全县推广。实施规范化管理两年来,共有2551人不符合低保条件享受城乡低保政策的自愿退出了城乡低保,查出并处置人情案件19件42人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1562户3233人,农村低保9382户17185人,低保金按季度准时兑付到低保对象手中。2012年至今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19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326万元,为社会广大弱势群体解决了后顾之忧。

 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县镇村到组到户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了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做好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利用“5.12”全国减灾日进行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切实加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灾民自救能力;完善县、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确保一旦有灾情发生,能及时有序的实施灾后救助各项工作。

双拥优抚安置成效显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县的优良传统,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我县被安康市委、市政府、市军分区授予“市级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县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我本人2013年7月被省人社厅、省综治委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5年7月被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积极推动退伍士兵的就业安置工作,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士兵,严格按安置计划100%安置到位。截至目前,无任何安置遗留问题。同时,我们及时组织自主就业退伍士兵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在“让烈士回家”活动中投资620余万元对县烈士陵园进行修缮改造,该工程于2014年6月完工并开放使用;投资430余万元的梁家寨战斗遗址建设工程于2014年9月底全部完工;共集中迁移安葬零散烈士墓116座。

    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省、市镇村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撤镇并村工作,撤并后,全县辖11个镇113个行政村4个城市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顺利完成白河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根据县情村情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并将式样下发各镇,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社会团体管理工作长足发展,四年来,共登记社会团体78个,民办非企业16个,并全部按要求进行年检,有效拉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在我县已正式启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殡葬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民族宗教工作团结和睦。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为少数民族争取项目扶持,四年来,先后为冷水镇红椿村争取修路、发展产业项目资金50万元;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了乱建庙宇专项整治工作,对22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备案,并与各镇签订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是协助庙山寨、药王宫依法申报为道教活动场所,并指导动工建设,进一步弘扬道教文化。

四、转变工作作风,严守制度红线

作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我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项目建设、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一律由责任股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做出决定,杜绝“一言堂”、“个人英雄主义”等现象。在平时工作中,本人始终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倾听民声民诉,体察民情民意,关注民忧民难,尽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精准扶贫包建村工作中,去年以来,我带领驻村干部先后15次深入农户进行调查走访,收集问题40余条,2014年为该村困难群众解决救助资金5万元,2015年局机关干部又为该村捐款8600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支持扶持力度,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受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本人始终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八字方针,在思想上丝毫不敢懈怠,时刻把自己的举动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群众提,自己点的方式,认真查找自己“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带头反对和抵制“四风”,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下属,做到廉洁勤政。同时修改和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班子,用制度管队伍,用制度管事务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工作队伍。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任民政局局长四年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忙于日常工作时间多,政治学习时间少;二是在机关参加各类会议、处理日常事务多,下基层实地了解走访困难对象时间少;三是工作安排布置多,问责检查时间少。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努力做到:一是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不断为自身充电,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到村入户,多调查走访,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建立完善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工作前期有安排、有计划,工作过程有督办、有问责,工作完结有结果,有汇报。

我将以本次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为契机,深入总结过去,聚焦存在问题,主攻薄弱环节,发挥优势特长,为不断开创白河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