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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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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6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劳务经济大县,大量劳务输出,导致全县留守儿童数量较多,据教体局统计,截止5月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5491人。其中:小学留守儿童3890人,占小学在校学生32.8%;初中留守儿童1601人,占初中在校生32.6%。目前绝大多数留守儿童周一到周五是在寄宿制学校住宿,极少数由亲戚或者委托临时监护人在校外租房监管,也存在擅自随意设立的校外留守儿童托管中心托管留守儿童现象。据统计,全县现有校外托管机构21个,托管留守儿童415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93人,非义务教育阶段122人),从业人员50人。各托管机构均没有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取多措施,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关注留守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积极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特别是贵州毕节留守儿童服毒事件后,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多个场合、多次会议强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已经安排妇儿工委(妇联会)着手拟定加强留守儿童管理的政策文件。目前,我县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主要有:

(一)摸清底子,掌握留守儿童动态信息。

在县政府和教体局的重视支持下,各学校通过对在校学生情况的了解,摸清基本情况,建立留守儿童的专档。档案涵盖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学习情况、成长情况等几方面内容。并注重留守儿童档案的管理,及时更新和补充档案的有关内容。通过档案的建立,加强学校、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体系。

(二)完善机制,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护。

1.直面焦点,注重留守儿童亲情缺位教育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心语室的作用,搭建师生心灵沟通的平台,专门配备了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做到“四个优先”,以对他们缺失家庭教育和亲情关怀进行补偿。即:落实帮扶,学习辅导优先;关心爱护,生活照料优先;加强教育,心理辅导优先;精心组织,活动安排优先。

2.体现重点,注重留守儿童住校生活关爱问题。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扎实推进学生营养计划改善工程,努力改善学生吃饭营养问题,让留守儿童充分体验“家”的温馨与和谐。二是狠抓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美化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让留守儿童得到较好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丰富住校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减免优惠政策,对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优先安排资助项目,同时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争取社会资助,为更多的困难留守儿童提供帮助,解决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经费上的困难。

3.突破难点,注重留守儿童校外托管安全问题。一是坚持“堵疏结合”管理,通过对拟办者进行利弊分析,做思想工作,防止随意开办校外托管机构现象。二是教体、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已存在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检查,要求积极改善条件,确保托管留守儿童的食宿及活动安全,对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托管机构,进行劝告停办处理。三是针对托管机构的特殊性质,教体局、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反复沟通联系,查找政策依据,参照其他地区的处理办法,积极研究加强托管机构管理,既要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管护问题,又确保托管安全。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利用网站、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责任。积极宣传教育管护留守儿童的重要意义,就儿童假期安全、教育管护内容和方法进行宣传,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教育管护、人身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留守儿童的教育管护工作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留守儿童数量多,实行精细管理难。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加,教育管理责任大,学校和教师压力增大。加之,学校洗浴设施不足,生活老师少,学校教育管护、精细化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学校无法完全替代家长和社会去履行本应该由家长和社会承担的教育管护责任。

2.家校共育实效差,具体责任落实难。一是部分留守儿童家长外出务工流动性大,信息变化快,联系渠道不通畅。二是家长和学校在教育观念、共育内容、合作时机上不一致,家庭教育责任落实难,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特别是寒暑假和周末,对部分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存在空档,基本处于无人管理、自由散漫的状态。

3.校外托管隐患大,部门监管执行难。由于中省均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省、市也没有出台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校外托管机构属于“法无禁止”的服务业,长期处于无主体责任单位监管状态,部门执行监管难度大,托管的留守儿童在饮食卫生、消防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给予广大留守儿童多方面的关爱服务,弥补亲情缺失,使其具有阳光心态和健康体魄,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今后,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夯实责任,努力营造良好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1.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际工作中。通过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机制,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关爱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关爱服务水平。

2.注重教育引导,落实监护责任。落实镇村两级通过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等渠道,充分利用春节家长返乡及重大节假日,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对留守儿童家长和临时监护人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家庭认识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和教育缺失的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教育管护能力,切实担负起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宣传正确的教育养育观念,督促强化家长作为儿童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力促家庭尽责,以达到“减少留守”的目标。

3.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中重要作用,做到“三个优化”,优化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留守儿童营养及健康保障;优化留守儿童在校内教育管护模式。使留守儿童在校内安心舒心学习生活,健康成长。

4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托管机构管理。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范校外托管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开展规范整治,由工商局牵头,食药监、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中第四条、《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中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以“住宿、餐饮服务业”进行登记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并取得卫生、住宿餐饮等方面相关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登记注册的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规范其托管行为,提升其服务水平。工商部门指导托管机构与监护人签订托管服务协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核发相关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对治安、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卫生部门对传染病防控进行监督指导;物价部门对收费行为实施监管;教育部门禁止在职教职工开办托管机构或者在托管机构中兼职,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合法的托管服务机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