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县审计部门近几年来,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大财政审计力度,注重突出审计重点,实事求是指出问题,为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建议积极可行,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工资代发户利息收入未缴入国库、财政专项支出专户未实行公开招标、个别账户仍有待清理消户、财政投资约定收益未实现、借款清收不及时;地税部门少征未征消费税“三项附加”、少征增值税“三项附加”、未征电影公司房产税、少征企业所得税、少征水利建设基金;县接待办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个别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审计监督意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要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既要公开审计结果,也要公开整改情况,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执行力,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六十日内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白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对《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