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余明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白河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创新工作、注重实效、构建和谐”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议8次,主任会议1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议案27项,组织专项检查、视察15次,开展专题调研5个,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7项,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以科学发展为导向,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4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审查批准了201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听取审议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批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民生领域,保证民生项目资金的落实。
常委会时刻关注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红石河旅游开发项目是县政府2014年确定的“十大工程”之一,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漏洞,有可能留下隐患。常委会及时组织视察组进行了专项视察,召开专门座谈会听取汇报,探讨对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要求政府尽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河街“三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资金“瓶颈”。针对县政府提请审议河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议案,常委会非常慎重,先后三次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题讨论,最终本着“利县利民”的原则,经常委会审议,批准了这一议案,从而保证了这一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积极推进民生事业协调发展。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三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常委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组织委员、代表进行实地视察,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制定地质灾害区域群众搬迁安置办法,开展安全工作专项大检查,提高特困户建房补助标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尽力把这项惠民工程办成人民满意工程。医疗卫生工作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了卫生工作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通过改革完善药品“三统一”管理办法,扩大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捆绑采购,从而逐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品种不足、配送企业少、配送质量低的问题。针对就业难问题,常委会专门组织了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执法检查,要求政府大力支持全民创业,多渠道提供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招投标等工作情况专题报告,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
严格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22名。在认真落实对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的同时,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新要求,组织新任职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进一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2014年,还依法补选了县人大代表2名。
二、以法治建设为导向,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公共管理工作监督。户籍管理工作是近年来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常委会在视察调研过程中发现户籍信息错登、漏登和信息纠错变更难、上户难现象比较普遍,主任会议在听取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后,明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从方便群众角度出发,依法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户籍管理便民措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村务公开工作多年来一直存在着不规范、不全面、不平衡的问题。为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村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并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工作年度考核,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透明度。为了有效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常委会专门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县贯彻实施《森林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结合审议意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大规划引领和执法力度,有效保护和促进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常委会还对“一府两院”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2014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备案审查。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了县司法行政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题汇报,听取了“法检”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对政法机关一年来的执法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监督工作视察,并听取了县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公、检、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了对政法队伍和司法活动的监督,把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途径,不断促进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常委会不断探索预算监督的有效方式,通过采取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提前审核主要预算项目、指标、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一步到位、重大开支项目事先报告等措施,强化了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使全县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严谨、透明、公平、合理,实现了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重大支出项目,常委会还安排了专项审计。去年,常委会安排审计部门对群众关注的“创园”和财税征收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听取了审计部门专项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责成有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了对资金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去年,常委会先后对“一府两院”落实避灾扶贫搬迁、医疗卫生、村务公开、《森林法》和刑事法律监督工作等5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常委会还对2012年以来“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没有落实或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以书面方式责成限时办结。
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2014年,人大机关共受理群众来访21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4件,全部落实了承办单位。为了解和掌握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动向,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县信访部门关于全县信访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访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以激励代表发挥作用为导向,着力创新代表履职平台
稳步推进代表接待选民工作。2014年,常委会新确定10个村建立了“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目前,全县20个“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53名代表当年共计接待选民2270人(次),协调处理解决选民反映的问题253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150件,向常委会提交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11件。代表通过定期接待选民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
建立密切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开展“三个联系”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常委会与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加强联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实现了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特别是组织县级领导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在选民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得到了广大选民的认可。
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力度。通过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领导包抓重点建议、把办理满意率纳入承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等措施,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B类建议续办工作进行了“回头望”。对代表回复不满意的A类建议,常委会明确领导包抓,逐条进行落实。对个别部门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办理不力等问题,常委会采取约见承办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与承办部门、代表面对面商讨解决办法,确保A类建议当年必须办结。截止去年底,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37件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A类建议办结率为98.7%(还有两件正在办理当中),代表满意率为96%;县十七届人大一、二次会议B类建议续办50件,已办结44件,占续办总数的88%。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了解决。
重视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在全体代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全年有187人次县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25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和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每年都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不断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2014年5月,集中组织对全体县人大代表和各镇人大专干进行了专题培训。2014年10月,组织白河选区与平利选区的市三届人大代表开展了异地交叉视察,为驻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来我县视察调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以提升自身素质为导向,着力增强履职能力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领导带头辅导、组织专题讲座、开展研讨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方面的知识。全年常委会领导作专题辅导6场次,邀请专家授课3场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4场次,机关集体学习16场次。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党组及机关针对各方面提出的199条意见建议和“四风”在人大工作中16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列出整改任务49项,个人整改清单80项,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8项。通过切实整改,建章立制,改进了工作作风,严明了工作纪律,促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注重调查研究。常委会每次在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都要先行调查研究,做到不调研不上会、先调研后上会。除工作调研以外,常委会还围绕茶叶产业、家庭农场、城乡居民养老服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为推进有关工作提供了参考。
大力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01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常委会通过在人大网站开辟宣传专栏,设立宪法和人大知识有奖问答;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在12月4日国家首个宪法日向宪法宣誓和宪法知识测试;举办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在县内各媒体进行宪法宣传;开展以有奖征文、纪念座谈会、专题讲座、编辑人大专刊、组织知识竞赛等系列纪念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宪法和人大制度的知晓度。全年共有120余篇反映人大工作的新闻稿件和信息被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载。常委会还被省人大表彰为2014年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人大网站被市人大评选为全市人大优秀网站。
积极指导和加强镇人大工作。常委会继续坚持主任分片联系镇人大工作和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坚持开好一年一度人大代表座谈会和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代表意见,互相交流镇人大工作经验。指导镇人大抓好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镇人大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2014年,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县委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这一切都充分证明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样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县人大常委会也顺势而为,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共白河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在座的全体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全县各级党政群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各位老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还有许多工作与新形势对我们的要求,与代表、与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差距,比如:我们依法履职的方式还比较单一,依法履职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还不够紧密,代表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常委会所承担的法定职责还不相适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和工作态度与新形势下对人大工作者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宪法和人大制度的宣传还不广泛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反思并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坚持把维护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坚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进程、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作出新的贡献。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县委专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这是对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将县委《决定》的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推动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一是围绕加大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紧扣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改革发展总目标,着重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重大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开展监督,努力实现发展速度、运行质量和环境保护同步提升,促进县域经济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发展。二是围绕加大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加强对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政府债务的审查和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重点专项资金公开。探索建立与财政部门共享信息机制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办法。加大对审计报告中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和重点热点问题的专项审计力度。三是围绕推动民生改善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监督。要监督政府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民生放在首位,支持政府全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四是围绕加大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着重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继续坚持公、检、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和执法质量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是围绕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审计、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继续实施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一府两院”和组织部门通报。对涉及综合性、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应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向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选择1-2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或质询,探索专题询问公众参与、监督结果与纪检、检察机关相互联动等有效途径,把工作监督与个人问责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述职报告制度,适时安排6-8名政府组成人员、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常委会述职报告,加强对选举或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县委关于“各级政府在区域发展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规定和要求,适时出台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明确界定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规则和程序。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的原则,依法审议决定人事任免议案。认真落实对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和就职前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不断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和依法履职、廉洁勤政的意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扎实开展“三个联系”活动,把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推向深入。继续组织好县级领导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和定期接待选民工作。在全县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室,每一个镇至少要抓一个示范点,真正通过人大代表把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紧密起来。积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坚持每半年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和全县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空间。继续加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督办力度。按照“A类建议当年必须办结,B类建议原则上三年办结”的要求,继续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考核,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管理,实行办理“销号”制度。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有效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大力宣传优秀代表为民服务、认真履职的典型事迹。扎实抓好代表培训。以学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重点,扎实抓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队伍和人大代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常效化,努力形成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要求,积极落实常委会机构设置、职位设置和人员编制,选强配齐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办事。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继续坚持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镇人大工作、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开好一年一度镇人大主席工作交流会和分镇召开代表座谈会,加强对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的指导,协调各镇成立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大工作者,切实提高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人大代表作为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力量,我们一定不要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让我们在中共白河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