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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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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保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的主线和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战略,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依法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健康科学推进全面工作,同步有序落实改革举措,检察工作实现了稳中有为、提质增效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依法正确履职,着力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紧紧围绕美丽富裕新白河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应全县人民对和谐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正确打击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深化综合治理,为平安白河、法治白河建设贡献力量。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白河建设。把维护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9件5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6 件54人,不批准逮捕 3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 件101人,经审查报送市院起诉1件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7件17人(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全部移送审查起诉),最终作不起诉决定2 件3人,其他案件全部提起公诉。所有批捕、提起公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有罪判决率、准确率达到100%。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盗窃、毒豆芽、故意伤害案等案件和问题,我院依法快速果断公正进行处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树立了执法威信。

——严肃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廉洁白河建设。适应反腐新形式,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全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10人,其中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案件2件7人,查办破坏生态资源、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所查办的4件10人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坚持惩防并举,以预防“五进”活动为抓手,深入热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全年针对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开展行贿档案记录查询335件、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99次、做案例剖析报告4件、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件,引起了相关镇和部门的高度重视,促进了相关单位的依法化、规范化管理。检察长为政府县级领导干部及全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了“慎用手中权力,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和效果。《以“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论断为指导,深入推进“五进”活动》的工作经验获得省检察院优秀奖,《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系统分析了我县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得到了县委、县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加强诉讼监督,扎实推进法治白河建设。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公正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向,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防止以罚代刑问题的发生。及时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2件2人,对我县非法采矿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非法开采绿松石立案监督经验被省市检察院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主动提前介入公安侦查活动15件次,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31件,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4件23人,向有关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被监督机关全部及时回复并予以纠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不批准逮捕3件3人,依法追诉漏犯2件3人,漏罪1件1人;办理民事申诉案件 5件,提请民事抗诉案件1件,得到市院支持,并派员出庭。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向市院提请刑事抗诉案件1件2人,已获市院支持并向市中院书面提请抗诉,该案已发回重审,突破了我院多年无刑事抗诉案件的空白,抗诉案件数量、质量有了新的提升,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和谐白河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9件,来访80人次,所有来信来访案件和线索均已进行分流、答复和转办,无一起越级访事件发生。依托“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一村(社区)一检察官”三位一体检察工作联系机制,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对接。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干警深入镇村、街头流动演讲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促进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按照县委工作安排,抽调专人多次参加县政府关于白河高级中学校园建设、河街三项工程、立案监督和重大信访案件听证等活动,为县委、县政府依法执政积极谏言献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罚,彰显了法治的温暖和阳光,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机制,着力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部署,全力配合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为检察工作规范、高效、透明、开放运行注入活力和动力。

——全力配合检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检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专人对本院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按照要求严格干部人事管理,针对干警对改革的疑虑、困惑,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逐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信访受理、审查机制,加强依法纠错、释法说理、息诉维稳工作。对案件办理的流程管理,案件评查和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完善执法办案公开机制和控告申诉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同公安、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汇聚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访。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接访机制,全年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109件,按期办理市院交办信访案件2件。深入开展“基层院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活动,对柴某等重点信访案件,逐步逐项落实化解和帮扶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全年未发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现象。

——不断拓宽渠道深化检务公开。以检务公开为重点,推行阳光便民检察。开通检察官方微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贯彻落实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和案件公开制度。全员、全面、全程、规范运行检察业务统一运用系统,实现了所有法律文书、所有审批事项都在系统内运行,全程在网上办案。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开展案件查询、业务咨询、律师会见、阅卷接待、检务公开、宣传咨询等司法便民举措。在社区广场、城区街道、包建镇村等地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和检民联系信箱,广泛宣传检察职能,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工作4次,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赠阅检察日报,有效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

——探索推进三项机制创新。一是推行不捕、不诉案件征求意见机制。对拟做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决定前征求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县政法委、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和相关单位代表的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参考,增强办案透明度、公开性、公正性。二是实行重点案件联席讨论工作制度。随着刑事公诉案件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审查案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提高办案质量,我院实施重点案件由多科室业务骨干参与讨论的工作制度,实现侦查、批捕、起诉环节的有效衔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实施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依托统一业务运用系统,加强对案件的集中管理和质量评查。每季度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对各业务科室办理案件进行评查,通报评查结果,及时督促纠正办案瑕疵,形成了内部办案纠错长效机制。

三、固本强基,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要求,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深入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更加务实有效。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党组带头、上下联动、立查立改。对党组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23项问题,有针对性制定53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实效,23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对外进行了公布销号。新建《领导班子带头抓落实实施办法》等10项制度,修订或完善制度8项,废止制度1项,形成了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年办文办会数量减少35%,“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9%,无公款旅游等违规现象,各项工作更加廉洁务实有效。

——狠抓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履职水平。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为抓手,想干警之所急,谋干警之所想,积极提升班子的凝聚力、队伍的战斗力和干警的创造力。通过开展“一月一讲”、以会代训、轮岗交流、检委会列席旁听等措施,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开展政治理论、检察业务学习及岗位大练兵,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达155人次,使科室业务人员得到了普遍多岗轮训,最大限度地挖掘干警的聪明才智,干警的办案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1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3名干警在省、市检察系统岗位比武中获得表彰奖励。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各项纪律作风规定。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和“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评估,对各个岗位尤其是涉及到人、财、物的重点部门系统排查风险,提前预防警示。强化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提请上级院审查决定逮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确保案件无超期情况,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及危机处理机制。认真执行《陕西省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出台了《自侦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廉政管理制度》等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加强检务督察,开展检容风纪、纪律禁令执行情况、案件回访等检务督察14次。通过一年来各项正风肃纪措施的实施,全体干警执法更加规范、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严谨。

四、与时俱进,抢抓发展机遇,着力加强检察形象建设

紧紧抓住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机遇,顺应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工作的要求,不等不靠,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我县检察工作的对外形象。

——攻坚克难完成“两房”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业务工作专业化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创造高效利民的良好执法环境。院党组一班人,抢抓省、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历史机遇,精诚团结、集思广益,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顺利完成了“办案用房与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工作。“两房”于2014年12月16日正式投入使用,楼房内部建立了规范化的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中心、高清晰视频会议室、案件管理中心等各项现代化信息化办案设备、全方位设置检务公开便民平台,彻底改变了白河检察院办案办公落后的旧面貌。

——服务大局提升满意度。紧紧抓住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和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良好基础,以大局为重,以人民为念,在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方面主动作为。将文明双创、扶贫包抓、汉江绿化、防汛防滑、优化环境等各项中心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确保了每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包建的卡子镇陈庄村修建蓄水池8个,蓄水量2000余立方米,铺设管道1万余米,能够灌溉茶园千亩以上,推进了全村茶园建设规模做大做强的步伐。出资1.8万元,帮助修建联户路1.1公里,解决了部分农户通行和生产不便的问题。为药树茶业公司及合作种植户解决了茶叶资金短缺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干警捐款7100元,为部分困难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还为仓上镇龙庄村、灯塔村、石关村,在村路建设、招商引资、精准扶贫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扶持和尽力的帮助。在全院干警的齐心奋斗下,我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连续四年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并多次获得了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和县人大的奖励表彰。

——创先争优展现检察风采。通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组织道德讲堂、志愿服务耀白河学雷锋活动月等活动,着力培养干警积极向上、乐观豁达、奉献社会的价值观。加强检察宣传,积极报道全院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市检察院工作部署情况和检察风采,加强与媒体的交流互动,在《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民声报》、《各界导报》、人民网、省市检察网站、白河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刊发信息报道246篇,展示了我院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县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增添了正能量。

五、把握定位,树立政治意识,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准确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一年来,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委汇报重要案件、重大人事任免、重点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各项会议决议。出台了《白河县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成为常态化的刚性和硬性要求。每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纠正违法、不捕不诉、自侦案件查办等事项,全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半年检察工作,刑事法律监督情况、落实刑事法律监督情况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了各项执法检查,参与县人大举办的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了检察干警的人大意识。按照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2名副检察长,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检察员。加强与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的联系,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座谈、评议、建言检察工作,拓宽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为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

各位代表,回顾2014年,我院在执法办案中树威信,在服务大局中树形象,在锐意创新中添活力,在强化自身中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检察工作先后获得了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市级文明单位”、团省委授予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市政法委授予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检察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授予的“人民满意单位”、安康市妇委会授予的“全市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人民群众满意度连续四年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20名,全市检察系统前三名,10多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我们深深体会到,过去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方人士和朋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知,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工作科技信息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办案力量相对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四是一些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地加以克服和解决。

根据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2015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的部署和本次县人大会议的决议,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基本途径,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奋力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促优”的目标,努力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提供坚强司法保障。2015年,我县检察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紧扣美丽富裕新白河建设的主题,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主动思考检察机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全县大局的新途径。着力通过依法惩处破坏投资安全的犯罪行为,为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驾护航;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整治破坏环境资源的突出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实施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新职责,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举措,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围绕法治白河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职能的作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科学健康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两抢一盗”、金融诈骗等侵财型犯罪、黄赌毒犯罪以及恶意欠薪等犯罪,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优化检察窗口服务,完善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控申机制,推进综合性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利用检察法律流动站、现在开庭、法治安康录播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理性平和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访且违法的,在检察环节依法处理,促进全县人民形成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意识。

三、围绕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的精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行动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待。整合优化反贪自侦力量,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运用,进一步完善与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反腐工作合力。加快科技强侦步伐,不断提升侦查能力和技术侦查水平。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继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打击行贿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窝案;集中坚决查办重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资源等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坚持依法反腐,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办案质效。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有效运用个案预防、行业预防、警示教育等手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努力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围绕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认识公正司法对全面推进法治白河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专项活动,综合运用立案监督、纠正违法、检察建议、逮捕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追诉、抗诉、督促起诉等手段,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的问题;着力监督审判机关自由裁量权滥用,防止量刑畸轻畸重,确保裁判公正;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确保法律的正确和统一实施。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五、围绕司法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我们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不断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强检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监督员有效参与案件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利用检察开放日、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互动,有效回应各方面司法诉求,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六、围绕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能

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抓手,强化检察队伍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把思想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依法治国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向宪法宣誓制度,培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能力建设作为当务之急,通过检察讲堂、分类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加强对宪法、法律以及新增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执法公信力。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从严治检。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美丽富裕新白河画卷正徐徐展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使命与职责,团结奋进、勇于担当、尽心献力,认真贯彻县委、市院的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积极投身法治白河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为共同铸就白河的新辉煌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