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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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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今年,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7件(含闭会期间2件),其中:社会事业方面29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89件,经济建设方面9件,农村基础政权建设方面9件,其它方面1件。按照“事权统一、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交由30个部门、3个临时机构、6个中省驻县单位和10个镇具体办理。目前,137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其中:A类建议77件(含B、C类转A类9件),占承办总数的56.2%, B类建议40件(含2件A转B),占承办总数的29.2%;C类建议20件,占承办总数的14.6%。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6件代表建议得到很好落实。   

(1)余山根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镇村环境卫生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由常务副县长吴德莲牵头,县财政局具体承办。今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了80万元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结合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原预算基础上,按镇人口数每人每年增加5元环卫费;新增投入208万元,为各镇增配垃圾车、垃圾池、垃圾箱等环卫设施,使这一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2)管春田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对流动商贩销售食品进行监督管理”的建议。由副县长柯玉富牵头,县药监局具体承办。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流动食品经营摊点监管工作的通知》;二是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严格实行食品流动摊贩准入备案制度,与经营者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四是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五是建立健全联合办案机制,由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定期进行食品抽检和专项整治,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得了较好成效。

(3)刘长江代表提出“关于要求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生提供卫生保障问题”的建议。由副县长汤海邦牵头,县教体局具体承办。我县共有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32所,去年有10所寄宿制学校已设置浴室,还有22所没有设置。刘长江代表提出为寄宿制学校设置浴室的建议,反映了学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了具体措施。一是结合《白河县2010至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了《2014至2015年学校浴室建设实施方案》,逐步予以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仓上初中、冷水初中、城关镇中心小学、茅坪镇中心小学、卡子镇中心小学等8所学校浴室的改建,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剩余学校计划在2015年内全部建设到位。二是健全完善了校园卫生管理工作制度,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卫生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对学生的卫生健康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预防疾病的传播。

(4)熊坤喜等12名代表提出的 “关于在城关争气桥两端和东坡路(城关中心小学岸下至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中间)连结滨河路及危险弯道等处安置警示凸镜”的建议。由副县长汤海邦牵头,县住建局具体承办。通过实地勘察设计,目前已在争气桥两端、东坡路连接滨河路道路两端等处安装了警示凸镜,有效减少了安全事故,群众反映良好。

(5)黄金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白河县城居民的供水水质、保障供水安全”的建议。由县长助理戴兴林牵头,县水利局具体承办。这一建议涉及县城饮用水安全,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县长李全成、县长助理戴兴林先后4次到红石河水源地现场办公,切实解决影响水质安全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县城水源地保护治理方案,由县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双创办和中厂镇负责,深入开展水源地综合治理。目前,已对县城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化粪池溢满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关停了沿线部分养殖场、拆除或改造了部分圈舍和厕所。二是按照“三格化粪池+氧化塘+人工湿地”的模式,有序推进沿线安置点的排污管网、化粪池、防洪堤、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县城备用水源建设项目,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四是自来水场新增了处理和检测设备,提高了净水能力,加大检测频次;五是建立完善了县城饮用水水质监测、日常巡查、联合执法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水源地和自来水厂的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供水安全。

(6)郝秀山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复加固中厂镇因“8.06”洪灾冲毁河堤”的建议。由县长助理戴兴林牵头,县水利局具体承办。一是结合国家小水重点县工程,对急需修复的7个村45处重要地段的9.5公里河堤进行了恢复重建。二是结合渠道工程,新开工6处,投资210万元,新建渠道1公里,恢复河堤2.5公里。三是积极争取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后,河堤修复工程将在2015年全面完成。

2、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76件,占承办总数的55.5%。其中A类建议办结率98.7%。查文君代表提出的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规划的前瞻性”的建议,由县政府分管县长牵头,召开专项办公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规划城区地下管网建设。目前,桥儿沟文化旅游古街强弱电线路改造已于7月8日开工建设;狮子山、河街、城南、碧辉豪庭等新区一次性规划到位,建设综合管沟和管线;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遵循“改造一条街、规范一条街”的原则,将原有配套管线同步入地,目前正在进行部分改造,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允许开挖,大修后道路三年内不允许开挖铺设管线,代表对建议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又如刘家明等10名、王重贵等2名、姜明生、余志威、柯玉芳、肖长英等代表分别提出的第32、39、40、42、43、52号,关于解决整修城关镇岩槐路、拓宽仓上镇文家湾至天宝村址乡村道路、硬化相关村部分通组路的建议。县交通局接到承办任务后,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规划设计。目前,省市项目资金已下达,县交通局正在组织实施,部分工程已交付使用。

3、所提问题列入规划或计划,逐步解决的有48件,占承办总数的35%。如谢守双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对宋家镇集镇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县住建局积极规划,已将宋家镇确定为陕南扶贫减灾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待项目资金下达后予以实施。又如秦仁礼、梁汉昌、张友田、江长军、龚兴珍等代表分别提出的第62、63、64、66、68号,关于解决“文昌华庭”、构扒镇家扒村、茅坪镇原黑龙村、麻虎镇太和村、仓上镇裴家村引水工程的建议,县水利局接到承办任务后,已进行了规划设计,正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待计划下达后即可实施。

4、所提问题因受国家政策、部门权限制约,一时难以解决的有13件,占承办总数的9.5%。如李宏军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仓上集镇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由于相关政策要求,建设镇文体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人口要在5万人以上,二是必须是省级重点镇,仓上镇不属于省级重点镇,不符合条件,所以暂时没有项目支持。

5、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B类建议续办情况。今年以来,县政府切实加大对B类建议的续办力度,做到与今年的办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多数问题都已得到落实。今年续办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B类建议50件,目前已办结44件,占续办总数的88%。缪晓红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城关镇狮子山新城西坡三号廉租房和康裕大厦公租房消防通道、张友田提出的关于茅坪镇黑龙村七组便民桥建设、黄秀丽提出的关于冷水镇星义村一组汛期排水、赵勇等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双丰集镇军辉避灾安置点公共设施等问题,都已得到较好解决,在征求代表意见时,代表表示满意。但仍有少数建议因政策调整或条件限制等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解决,如:谢文生等10名代表提出的在冷水河建设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建议,主办单位已确定在冷水镇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但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暂无项目支持,主办单位已与代表沟通解释。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夯实办理责任。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大事来抓。3月26 日 ,县政府专题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定领导、定责任、定进度、定时限、定要求,建立了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做到亲自批示、亲自指导、亲自督办。各承办单位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提高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按照“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改进办理的方式、方法,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提高了办理工作实效。一是坚持把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回复率。各承办单位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考虑,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拓宽办理思路,提高办结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不等不靠,超前规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比如:今年有9件建议年初定为B、C类,但通过相关承办单位积极努力、创造条件,这些事项目前已经解决或即将完成,被调整为A类。三是严把复函关,提高满意率。针对个别单位答复简单粗糙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安排专人对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进行把关,重点建议送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对办理情况不符合实际、内容不符合政策或格式不规范、质量较差的答复函,坚决退回重办。

3、加强沟通,创新办理方式。一方面,县政府督查室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会商协调,共同促进工作落实。比如:在办理“关于提高白河县城居民的供水水质、保障供水安全”的建议时,由于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县政府积极协调水利局、环保局、农业局、双创办和中厂镇等多个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合力推进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各承办单位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如县交通局、住建局在建议办理中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争取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个别一时难以完成的给代表有承诺、约定期限,得到代表的理解,办理效果好。

4、严格督查,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坚持把代表建议办复率、回访率、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标准,切实加大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通过电话随访、实地督查等方式,定期督促检查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具体要求,并以《督办通报》的方式进行专题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保证办理工作时间、进度、程序、质量四到位。同时,各承办单位切实变“一次性办理”为“跟踪问效式办理”,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设办理的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通过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收到的137件代表反馈意见看,表示满意的134件,满意率97.8%;表示不满意的3件,占办理总数的2.2%。这些“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主要领导没有亲自上手,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现象,导致办理质量不高;二是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程序不规范,有的没有认真细致地研究代表所提的问题,如江长胜代表提出的88号建议,“要求解决蔓营社区50户、600米长的住房排水困难”,代表是要求解决这50户屋檐滴水的排水问题,承办单位统筹办却按照生活污水处理申报立项,等待项目批准后再建设,征求意见时代表不满意,通过沟通弄清代表真正意图后,很快就解决了问题;又如郝秀山提出的80号建议,关于加快修复加固“8.06”洪灾冲毁河堤的建议,承办单位水利局,没有仔细研究建议原件,望文生义,结果今年虽然安排了两百多万资金,修复红石河“8.06”洪灾水毁河堤51处12公里,但对代表提出的5处河堤没有全部修完,且没有及时与代表沟通解释,年终征询意见代表不满意;三是个别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主动性不强,办事拖沓,不催不办,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代表建议,或办结后没有及时给代表回复,对个别因项目调整或施工环境影响当年不能办结的A类建议,不及时申请转为B类,等年终视察时才提出转类申请;四是政策宣传不够,个别单位对一些涉及政策、规划等方面的建议,没有耐心细致地给代表做好解释,或是宣传简单、草率,没有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一是依法办理,加强办理的规范性 。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制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表,严把程序关、质量关、回复关,使办理工作从交办、转办、承办、反馈到答复件的书写、签批和寄送,都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格式进行,坚决杜绝草率回复、敷衍了事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办理水平。二是拓宽思路,增强办理的深入性 。对县人大代表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大力推进办理机制创新,建立完善交办制度、督办检查制度、征询反馈制度、办理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三是跟踪落实,保持办理的连续性 。对一些办理难度大,不能在代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议案和建议,县政府将继续做好办理工作“回头看”。四是加强督办,确保办理的实效性。进一步改进督查方法,加大督办力度,及时掌握办理动态,更加注重协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连续督办、跟踪检查,组织人员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政府承担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