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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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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6日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卫生工作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县卫生工作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卫生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断加大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在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网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全县卫生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当前卫生工作还存在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人员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高素质人才引进难,留不住;村医队伍不稳定,监管不到位;基本药物制度不完善,群众不满意;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卫生工作,不断研究解决卫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使我县卫生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1、立足当前实际,积极探索卫生工作发展新模式。政府要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全县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规划稳步实施。认真思考县级公立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做大做强重点科室、特色专科,将发展模式从依靠规模扩张转移到依靠内涵建设上来,防止盲目扩张,分布失衡。

2、创新用人机制,解决医疗机构缺人缺编问题。紧紧抓住白河被列为全省首批“1市10县”医改工作试点县这个机遇,积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扩大医疗机构的用人自主权,研究解决有人无编、有编难进等困难和问题。落实好省、市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我县人才引进、成长奖励激励机制,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留得住的人才。

3、结合县情实际,切实解决村医队伍不稳定问题。卫生主管部门应深入开展基本药物制度专题调研,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药品“三统一”带来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建言献策,同时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药品购进、药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防止村级药品单一问题加剧,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定期组织培训,帮助村医提高技能,拓展服务项目增加收入,提高其治病救人的积极性。县政府要研究制定村医最低收入保障的标准,解决好养老保障等问题,确保村医队伍基本稳定。

4、加大财政投入,重视解决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尽快启动县医院病房楼和县妇幼院办公楼建设;组建县120急诊急救指挥调度中心;足额预算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健康教育等专项经费,实现预防、治疗和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逐步解决村卫生室用房及其公共卫生服务设备设施不全问题,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

5、牢记服务宗旨,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建设规章制度和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深入开展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医务工作者能自觉捍卫“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职业地位。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深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建设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