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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卫生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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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近年来我县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政府举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9家,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3家,即县医院、中医院(秦楚医疗联合体)、妇幼院,镇(中心)卫生院12所,村卫生室124个。全县医疗机构核定床位384张,实际开放床位534张;核定编制489个,现有在职人员623人,其中在编人员423人,编外聘用人员200人。在职人员中,临床专业186人,护理人员246人,公卫人员58人,药学专业35人,检验专业32人,全科医生25人,其他41人。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县卫生局下辖的县爱卫办、红十字会办公室、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以及临时办事机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行使相关职能职责。

二、全县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新卫生、提升卫生新形象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构建规范完善的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大体系,加快推进优质资源纵向下沉、横向整合,紧抓重点、突破难点、力拓亮点,统筹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均等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我县先后获得省级、国家级卫生县城,全省村卫生室建设先进集体、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先进县,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直通车结算先进县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表彰为医改工作先进县,2014年被确定为全省首批“1市10县”医改工作试点县,县卫生局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卫生系统先后涌现出“全国医德楷模”陈绪武、“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纪道群、名医生卫兆弟、名护士王晴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1、扩面提质,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优化服务入手,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2013年全县参合农民173232人,参合率98.05%,报销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2013年筹资水平365元,其中政府补助300元,个人筹资65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6%。2014年继续坚持整户参合、自愿参合,按上级政策将筹资水平提升到430元,其中政府补助350元,个人筹资80元,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报销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20万元,《白河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已于5月10日印发执行。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统筹保障机制,全面推行8类大病保障和12类大病救助试点工作,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专项基金,重点保障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切实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千方百计减轻患者负担。为解决县内患者在大病就医上倾向于到十堰市等省外医院就医而合作医疗不能报销问题,积极探索“合疗跨省报销”模式。县新农合管委会经过认真考察调研,选择将十堰市3所三甲医院作为我县新农合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同等管理、同等考核检查,并在省外定点医院开展“直通车”报销制度,患者出院即可办理报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患病群众。据统计,自实施跨省报销政策以来,我县患者累计在省外定点医院就诊达2万余人次,为群众报销医疗费用6000余万元。同时,为解决城镇化建设带来的群众跨镇、跨村门诊统筹不能报销问题,提出打破参合地域限制,让跨镇、村居住的村民在现居住地就诊可享受门诊报销,并实行门诊“直通车”报销政策。该制度自2012年元月份推行以来,已累计为跨镇、村居住的群众报销达3万余人次,报销门诊费用达110余万元。这些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受到了广泛好评。

2、规范管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3所县级公立医院、12个镇卫生院、124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县上成立“三统一”药品采配结算管理中心,设立药物陈列室和周转库,落实5名人员编制和100万元周转资金,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制定“三统一”药品采购货款周转金管理办法,明确货款周转金的使用方式、范围和使用流程,确保货款周转金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核算、到期收回。规范药品网上平台集中采购,全面实现网上签订采购合同、网上下采购单、网上进行药品验收、网上下退货单、网上确认结算、网上信息反馈,网采率在全市率先达到100%。2013年通过网采平台采购药品30个品规,采购金额3000余万元,全部通过网采平台结算货款。

3、统筹兼顾,深化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坚持把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作为全面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环节,探索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探索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制度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将绩效工资与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医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搭建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平台。通过参加万名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等中长期轮训项目,平均每年在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的人员达20余人。在职人员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已有50余人取得了高一级学历文凭,其中本科28人。加强医学本科生招聘力度。从2013年起,政府计划5年内为卫生单位招录医学本科生160名,2013年我县已引进高校本科毕业生20名,今年40名招录计划正在进行中。认真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将奖金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对新进本科医学生落实安家费等各项补助。在全县范围选聘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在县级医疗机构公开竞聘科主任和护士长,有力促进了优秀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的最佳配置。结合医改政策要求,2013年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职工谈话等方式,对县级公立医院的中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实行了新一轮公开竞聘,使一大批年轻有才华的骨干人员走上了领导岗位,为医院进一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大力推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镇村医保支付比例达到90%(镇级收费10元报销9元,村级收费5元报销4.5元)。实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县卫生局设立基层会计核算中心,从基层医疗机构抽调3名财会专业人员,对全县12所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收支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分单位核算”,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核算中心运行后,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做好源头监管,严把“报账关”,共退回手续不齐全的业务100余笔,纠正不规范的票据50余张,不仅提高了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强了核算单位的自我约束力,杜绝了资金使用手续不健全、坐支现金等现象。是积极推进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县镇、镇村医疗机构长期对口支援协作关系,3所县级医院多次派驻医疗队到相关镇卫生院开展大型义诊活动,服务基层群众8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10.5万元。县医院按照二级医院管理模式,全面托管冷水中心卫生院,并不断加大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有效提升了托管医院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各镇卫生院按照“一至七”的管理模式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品、考核等六个方面实施重点监管,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五是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活动为载体,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实施名医、名院、名科建设工程,大张旗鼓的评选表彰十佳医德标兵、十佳护理明星和学科带头人,深入开展“诊疗质量安全年”、“三好一满意”创建、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专项教育、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优质护理示范工程等活动,并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加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服务情况及工作作风的明查、暗访力度,对存在和曝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制定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在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有效提高了患者和医疗机构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

4、创新思路,基本公共卫生呈现新模式一是大力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五个统一”,在所有镇卫生院建立区域相对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统一标识标牌,各镇(中心)卫生院划定独立区域作为公共卫生管理办公用房,统一悬挂“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标识牌,和医疗服务中心截然分开,并结合业务工作划分办公室,统一门牌名称;统一工作制度,结合12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为全县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制作40余种含考核指标、人员职责、业务流程在内的工作制度牌,统一实行制度上墙;统一人员配备,通过院长(副院长)公开竞聘,为基层卫生院落实一名副院长任公卫中心主任,专职负责公共卫生工作,近几年通过人员招录分配,先后遴选50余名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公共卫生管理队伍;统一办公设备,所有公卫人员一律实行专职专干,一人一间办公室,并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照相机等设备,有条件的还为公卫中心配置了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统一考核流程,实行“月督导、季考核、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公共卫生工作进度,跟踪督促检查,定期印发通报。二是加强项目考核和资金管理。探索建立了“以扣代奖、责任连带”和“月付工资、年度总评”的新模式,在全市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村医报酬实行工资制,药品差价每卫生室每月按400元发放,公卫补助每卫生室每月按400元发放,两项合计每卫生室每月按不少于800元标准发放。剩余补助资金,根据年度考核和季度督查结果,实行绩效发放。部分卫生院在管理过程中把重心进一步下沉,实行三个50%,即将公卫工作任务的50%下放到村卫生室,落实不少于50%的公卫资金,并要求公卫人员至少抽出50%的工作时间深入村组指导工作。三是精细化服务提升管理水平。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建设一专多能的全科型责任医师队伍,切实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工作的服务和执行能力,依托责任医师团队全面推行契约式公共卫生服务,形成 “444”服务模式,即每个镇(中心)卫生院建立不少于4个公共卫生责任医师团队,每个团队服务不多于4个村,每个团队不少于4名医护人员和公共卫生人员。责任医师团队分片包干,任务到团,责任到人。乡村医生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书,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发放到居民手中,实行24小时预约及健康咨询,居民不出家门就可以随时随地享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纸质建档20.4万份,电子建档19.3万份,建档率分别为96.9%和91.6%;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16015人次,体检率93.2%;孕产妇管理1887人,系统管理率99.8%,0-6岁儿童管理12741人,管理率99.6%;全县累计接种常规疫苗8种35928针次,单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9%以上,无接种安全事故发生;累计报告各类传染病16种1042例,全县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分别规范管理12474人和1626人,管理率均超过90%;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592人,管理率98%;健康教育进村入户,共发放各种宣传品6万余份,张贴宣传画2000多份,办宣传栏400余期次,开展咨询活动40余次,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15期次;针对学校卫生、安全饮用水出动执法车辆50余台次,检查整治公共场所“四小”行业380多户次。

5、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科学规划、积极有效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补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县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贴财政拨付比例由50%提高到65%,中医院由55%提高到70%,县妇幼保健院由差额拨款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县财政据实补助。对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县财政预算了100万元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和债务化解资金,今后将根据县财政收入状况逐年增加。据统计,2013年县财政为3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落实配套资金1324.1万元。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管理。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的决策议事机构,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建立院长聘用制,院长与医院管委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三是落实价格改革,减轻患者负担。全面调整药品价格,实行药品“三统一”和零差价销售,年均直接减少患者药品费用270余万元。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适当上调护理费、诊查费、手术费等部分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取消降温费和取暖费,降低检查检验项目价格,特别是群众比较关心的大型设备检查和常规检查检验项目,分别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下调20%和15%。价格上调整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给予报销,不增加患者负担,切实将改革实惠落实到每一个患者。四是做大医疗联合体,开创改革发展新模式。新建中医医院投资3000余万元,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于2012年10月份投入运行。为解决中医医院有房有设备没人没技术、县内患者舍近求远赴外地就医的矛盾,先期探索外地三级医院与中医医院进行资源整合和技术共享,尝试以儿科建设为重点,建立了十堰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的良好协作关系,反响很好。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规划以管理为纽带、以技术协作和业务培训为核心,由县中医医院与十堰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组建跨省医疗联合体。在联合体的框架下,广大患者在县内就可以享受三级医院的医疗服务,支付二级医院的收费标准。目前,该医疗联合体已经县政府同意并命名为“秦楚医疗联合体”,联合体在以政府常务副县长为主任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院长实行公开竞聘和目标责任制,并率先取消行政级别。联合体内成立监事会,履行监管职能。联合体组建后,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县中医医院继续执行陕西省医改及相关医疗价格政策,其财政补偿机制不变,行政、业务管理权限不变,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在协议期内消化原中医医院1400万元的历史债务。联合体运行以来,中医医院已经扭亏为盈,门诊和住院病人量大幅增加,社会各界满意度很高。这种管理新模式在全市是首创,也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该联合体目前暂由十堰市人民医院和白河县中医医院两家医疗机构组成,条件成熟后将吸纳县域内其他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加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卫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卫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卫生投入相对不足。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要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三统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大量工作需要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财力来保障。但受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财力影响,社会事业、民生发展等各个方面需要县级筹措的配套资金多,缺口大,政府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影响了医改重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加之各基层医疗单位历史债务较多,很难在短时间得到化解,也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

二是卫生人才相对缺乏。像白河这样条件艰苦的县,难以招来高学历、高职称、高技术人才,县内优秀骨干人才流失也较多,存在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水平低等问题。

三是医务人员待遇有所降低。为破除“以药养医”传统,目前县财政全额预算了基层卫生院在编人员工资,县级公立医院也实施了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已不存在医务人员靠医疗收入养活自己的问题。没有了以前的绩效奖励,现在都在财政盘子吃饭,加之受目前医患关系等医疗环境影响,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村医收入也因医改政策的实施而减少,目前注册村医298人,实际在岗165人,流失较为严重,村级卫生保健力量下降。

四是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瑕疵。因基本药物供应由省级统一招标配送,中标药品品种少,缺少广大群众耳熟能详的广告药品(如三九感冒灵、白加黑、江中健胃消食片等常见药品),不符合群众用药习惯;而且药品配送企业少,有些药物药价虚高,中标价远高于市场价的情况,县本级及医疗机构既没有自主选择权,也缺乏对配送企业的监管机制,配送中存在量小不配送、价低不配送或拒绝配送的现象,形成了新的“看病难、吃药难”问题,间接产生了一些医患矛盾纠纷。

四、今后工作打算

作为全省首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为更好地将卫生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平等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目标,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整体服务水平。

1、进一步加大卫生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将农村合作医疗、药品“三统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卫生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强化卫生意识,让百姓了解卫生政策、理解医疗机构、支持卫生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卫生氛围。

2、进一步夯实卫生管理责任。卫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幸福,各卫生单位、部门单位要从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对照时间、对照进度,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方法措施,坚决完成既定卫生任务。要把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解决卫生工作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为卫生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3、进一步扩大卫生服务网面。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职能,鼓励动员医务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和24小时不间断服务,以留守老人、儿童、困难群众和慢性病患者为主,将卫生保健和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田间地头,树立卫生新形象,建立卫生大格局,培养卫生新风尚。

4、进一步创新卫生服务模式。以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发挥绩效考核杠杆作用,保障医务人员的实际利益,积极引导社会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凸显中医治未病的卫生策略,在服务过程中密切医患关系,在为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勇于突破、善于总结、形成经验、全面推广。

5、进一步加快卫生改革步伐。按照重点建好1至2所县级医院、强化公共卫生职能、筑牢基层保健网底的工作思路,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以解决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为突破口,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做强县医院,做靓“秦楚医疗联合体”,完成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认真权衡轻重缓急,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同时,努力在县级医院的内部管理、专科建设、医院文化、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便民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和进展,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供新思路。

6、进一步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加大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引进和现有人才培训力度,积极引导本地学生报考医学院校回乡服务,除按照高校医学本科毕业生招聘计划完成年度招聘任务外,县政府争取每年为医疗机构招录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以上,并制定优惠政策,留住并吸引更多年轻医学生扎根基层、服务一线,巩固基层医疗保健阵地。同时,抓紧完善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视基层医务人员的待遇和养老问题,维护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保住基层网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