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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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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走民生为本的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这一主题,突出“创新工作、注重实效、构建和谐”的工作思路,加大调研深度,注重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加快我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作出新的贡献。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1、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围绕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决议,推动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先调研后审议,凡涉及重要议题,必须事前进行调查研究,没有经过调查研究或调查研究不充分的,该项议题不提交常委会审议。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执行情况跟踪督办机制,对2012年以来“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没有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继续督促进行整改落实。继续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定期通报落实整改情况,确保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加强主任会议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力度,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质询,推动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避灾扶贫搬迁、招投标、村务公开、户籍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4、扎实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在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重点对《森林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推动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5、加强司法工作监督。适时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等工作情况报告及“法检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对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监督力度,促进政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6、深化计划财政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不断强化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和实践财政预算监督的新思路、新方式,着重在建立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细化财政预算科目等方面开展监督。避免重大支出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严肃性,严控政府债务。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决策民主化,促进财政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县域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

7、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维护法制统一。

8、做好信访工作。抓好人大信访接待、信息综合分析、信访案件督办、回复等工作,推动信访问题的依法妥善解决,积极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倾听民声、维护正义、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9、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探索完善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监督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任免权与监督权、监督人与监督事的有机结合。

四、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10、继续做好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在全县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室,每个镇至少要抓一个示范点,扎实推进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通过人大代表把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紧密起来。

11、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5名代表,每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代表心愿,反映代表心声。

12、继续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加强人大与政府、承办部门与代表在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当年A类建议不低于建议总数的50%。在狠抓当年代表建议督办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对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进行“回头看”,B类建议原则上三年内办理完毕。

13、继续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好“创先争优”活动。通过组织代表参与调研、检查、视察、定期接待选民、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和谐稳定等形式,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14、抓实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工作。组织好部分代表特别是领导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强化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主动接受选民监督。

15、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常委会重点工作推进和代表履职需要,通过集中培训和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

16、注重服务代表。坚持每半年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和全县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有计划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当年安排50%以上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检查、视察、调研活动,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杂志,使代表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加强与省市人大代表的主动联系,为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做好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调研工作

17、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及时通过有关媒体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决定、重大活动、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议题向社会公布,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通讯员的作用,加大对创新工作、监督工作、代表活动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突出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深度报道。扎实办好人大网站,加快内容更新频率,提高网站知晓度,增强宣传效果,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8、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课题,开展调研。重点对家庭农场、茶叶产业、养老服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课题深入调研。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把人民群众真实愿望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县委、政府,为县委科学决策和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客观真实的参考依据。

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19、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全年。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精神要领,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人大各项工作,把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努力搞好人大2014年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0、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突破口,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把人大机关建成一个风清气正、纪律严明的机关。

2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及时补充、修订、完善人大各方面制度,完善操作细则,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2、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和机关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争取县委重视,大力推进人大机关干部、镇人大工作者的使用和轮岗交流,着力改善人大干部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激发全体机关干部的创造活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气息、和谐的常委会机关人文环境。

七、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

23继续坚持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镇人大工作制度、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开好一年一度镇人大主席工作交流会。积极探索加强县镇人大之间工作交流的新途径,指导镇人大搞好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附:1、白河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审议议题及会次安排;

    2、白河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一览表。

 

 

附件1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审议议题及会次安排

 

1月份  第十五次常委会

    1、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审议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3审议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4、审议白河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先进单位及个人建议名单;

    5、审议人事议案。

 

2月份  筹备第四次人代会

    1、筹备并召开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研究讨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3月份  第十六次常委会

    1、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3、通报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4、审议人事议案。

 

5月份  第十七次常委会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份  第十八次常委会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村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政府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人民法院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9月份  第十九次常委会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森林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全县卫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县茶叶产业建设的调研通报;

    7、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县城乡居民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通报。

 

11月份  第二十次常委会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村务公开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刑事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县发展家庭农场的调研通报;

    6、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通报。

 

12月份  第二十一次常委会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就业促进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政法机关年度执法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和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