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白河县人大网 >监督工作 > 正文内容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201431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欧美国家,目前,在国外矫正对象占罪犯总数最少的是俄罗斯占45%,加拿大社区矫正对象比例最高,占到罪犯总数的80%。它既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权,体现宽严相济政策,有利于分类管理,提升改造效果,而且较大程度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我国于20037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率先在上海开展试行试点工作,20105月陕西作为全国最后的两个省自治区(西藏)之一起动试行试点工作。2012年元月两院两部印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314日召开的全国人大笫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3l月起执行,既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依法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犯人为社区矫正的管理对象,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大项职责。                                                                                         

2010年,我县依据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城关、构、仓上三镇开展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按照市局“见人见档,稳步推进”要求,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2名;2011年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在全县全面开展,新增矫正对象20名,管理对象达到30名;2012年新增矫正对象25名,管理对象达到50名;2013年新增矫正对象 78名,管理对象达到115名,社区矫正对象逐年递增,呈上升趋势。截止目前,本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7人,累计解除54人,本月在册83人,其中缓刑73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2人。截止目前,矫正考验期满解除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2011年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基层股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抓严格监管,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矫正工作。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一是统一档案管理,实行一人一档,由县司法局建立执行档案,由基层司法所建立管理档案;二是统一文书制度,把《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执法文书》等相关制度、法律文书、表册等印发各基层司法所统一格式,便于基层掌握,促使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和公、检、法联合下文,转发了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的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细则,加强了司法机关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作。四是组织了三期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培训,邀请与社区矫正工作密切相关的检察院监所科、法院刑庭业务骨干开展矫正工作讲座,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进程。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预防脱管漏管。1)分类管理,因人施教。通过组织集中教育、法制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时时关注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掌握其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了解其生活、生产需求,通过与矫正对象面对面谈话谈心沟通,了解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因人施教,对新入矫或对社区矫正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监控,尽可能做到“安其身,暖其心,知其行”。(2)勤联系、多沟通。司法所在坚持每日GpS定位监控的同时,还需每周例行通话沟通或上门谈心活动,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社会交往、生活环境、生活变故、经济状况等,力求达到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关怀到位。(3)强化信息化建设。县司法局为司法所配置了专用电脑,安装宽带与省“司法通”平台链接,对重点对象开展GpS定位管理,累计开通手机定位监控服务92名,本月留存定位监控服务70名。按照“早八晚六”动态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每天登录《陕西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监测社区矫正对象动向,基本实现了“人防十技防”的双重管理轨道。(4)强化履职监督。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监督配合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抓风险调查,把好入矫关口。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对拟建议适用缓刑的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规范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县司法局收到公检法或监狱的委托书后,及时组成调查小组,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审慎形成评估意见,及时反馈委托单位。2013年县司法局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会风险调查评估67件。

   (四)抓管理创新,建帮教基地。为帮助社区矫正、刑释人员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达到“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目的。2011年,县司法局联合县人社局、教体局在白河职教中心建立白河县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为社区矫正、刑释人员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为他们以后的择业环境奠定基础;2012年、2013年先后在金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凯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过渡性就业基地,2014年,新建了白河县华越新航之家和天尔秀新航之家,为那些迷途知返的人群提供就业机会。几年来,我县采取自愿选择、集中安置与分散择业相结合的途径,开展技能培训6人次,推荐就业近20人次,其中,新航之家安置人员 4名,帮助解矫人员自主创业,创建私营企业2个。

   (五)抓各项投入,加强经费保障。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保障本县社区矫正经费,2013年县政府以每年10万元的社区矫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了经费支出范围和专款专用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执法依据不完备。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尚未正式立法,现适用的执法依据仅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极不规范,特别是在责任、权利上不均等,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地位异常低下,有责无权,管理工作无法到位,而且是非警务人员从事刑事案件执行职责。

    2、机构编制不到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司法行政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执法主体,社区矫正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繁重、要求高、责任大。从目前我县的情况看,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基层股和基层司法所承担,基层股肩负对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以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指导等职责,而司法所其本身担负着六大职能及辖区的社会维稳工作,扮演着灭火器、万金油的角色。每所编制设定仅3(小双2),现有1人所三个,2人所五个,3人满编所四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后,暂未增加一个人员编制,编制和人员缺口较大。

   3、经费保障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其经费包括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社区矫正设备费三个方面20余种保障项目,如宣传、培训、会议,调查评估、定位管理,执行变更、档案文书制作、突发事件处置费以及社区服务等活动发生的教师费、材料费、租赁费,走访矫正对象所需的交通费,进行心理咨询的仪器、音像设备、设施购置费等。2013年底县政府在财力异常紧张情况下,仍给予了每年10万元的经费保障,但与日渐增加的矫正对象和管理要求相比,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

   4、齐抓共管格局未形成。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异常复杂的刑罚执行活动。既需要法律、文化、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也需要心理、行为矫正,还需要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帮助。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及公检法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相关部门的配合,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用严厉的法律震慑和温馨的关心爱护,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5、矫正工作难度大。我县多数社区矫正对象是因交通肇事、伤害案件接受刑罚,与此同时承担了大量民事责任,负债累累,具不完全统计高达六百余万元,其债务偿还和生存、生产都成为现实需要解决的问题,本县就业渠道少,挣大钱路子更少,往往要求外出务工,其要求也是合理,但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不合法。即便是我局请示县委政法委后,做了一些少量变通,批准权限也只有一个月权限,还给日常监管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出现执行瑕疵问题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并逐步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我县将借助人大代表遍及全县的优势,聘请县、镇人大代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为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以弥补矫正工作人员的不足。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和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度。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将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都能够正确认识、理解、支持和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大力营造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对矫正对象要分类管理。首先要讲究工作方法,从心理矫正入手,以思想教育为主、帮助感召为辅,采取常开导、少训诫的工作方法,在人格上尊重、精神上鼓励、工作上信任、生活上关心,使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活动。其次,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

   总之,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将以这次人大视察为契机,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规范运作,克服困难,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逐步建立“无缝对接安其身、人文关怀暖其心、安置过渡用其长、培训教育育其人、电子定位知其踪、信息档案查其行”为主要内容的六项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