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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更是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为切实保障我县食品安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前,县人大教工委先期组织进行了走访调研,召开关于喜宴馆问题的座谈会。6月下旬,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部分中小学校、超市、生产企业、个体经营户以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实地察看、座谈了解、查阅档案、听取汇报,并召开座谈评议会,全面了解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基本评价
自2009年“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加强宣传培训,健全监管体系,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生产行为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多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县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县政府能够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常态化管理,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并纳入年度考核。各镇也相应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各村都有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全县三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
(二)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四年来,我县能够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宣传平台,通过发放宣传册、巡回演讲、播放宣传片、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有的乡镇组织开展趣味知识竞赛、发送手机短信,学校开设安全课,设置有食品安全知识,从小培养安全消费意识。各职能部门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营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各领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县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入手,切实抓好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日常监督检测做到常态化。县农业局坚持生产基地农产品例行农残速检、龙井市场上市蔬菜日检日公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省际间公路动物检疫24小时值班制度,常年派驻安凯屠宰场2名检疫人员,对全县冷鲜肉实行批次报检,确保农产品上市消费安全;县质监局强力推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食品添加剂报告等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实行月查月检和不定期抽检,确保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县工商局坚持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有责可追、有源可溯,推行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打造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县药监局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防控相结合,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阳光厨房”和餐饮服务单位等级评定等活动,狠抓食品安全诚信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近年来,我县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同时,能够抓住重点领域、重要行业、主要节点、关键食品,突出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围绕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县食品“三小”行业、农村食品安全以及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地沟油、儿童食品、各类肉及肉制品、食品非法添加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整治,累计出动专项整治执法监管人员1620人次,先后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068户次,清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95处,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35批次,没收来路不明原辅料840公斤,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5起,查处侵农涉农案件26起,罚没款16.17万元。下发整改通知书184份,监督意见书870份,取缔非法经营户31个、小作坊1户。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市政府授予“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今年4月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命名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许可“门槛”较低,经营条件不够规范。多数“三小”行业面积小、设施不全、环境差,存在“重许可、轻监管”现象。在城关老汽车站边相连三家小吃店,每家进深只有1.5米,面积6、7个平方米,分出的操作间无法做到原料仓储、成品加工、清洗消毒的规范要求,设施简陋。北嶺子下桥儿沟段小餐饮经营环境差、通风不畅,象这种既不具备条件,却又从事餐饮经营的作法,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二)日常监管力度不够,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是食品源头监管。集贸市场的牛羊肉还属于自由屠宰和经营,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生猪消费市场有过半数未进入定点屠宰场,据安凯绿色肉食品有限公司介绍,我县除农户自产自销的猪肉外,日消费量近50头,除境外冷鲜肉有20头左右,定点屠宰日平均只有7、8头,还有20头左右的生猪处于私屠滥宰。二是加工流通环节监管。一些小作坊不建立购货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全,部分超市、商店对下架处理食品没有销毁记录;面包糕点房普遍存在食品包装上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少学校周边及农村后高山小商店经营过期食品和小麻辣不合格食品;尤其是近期暴露出豆芽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无根素”非食用添加剂事件。三是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部分家庭式生产经营的小餐饮、小作坊,通常只有一人办理健康证,其他人以帮忙为借口未办理健康证;有的灭蝇灯未按规范悬挂和使用;双丰敬老院属于我县较大的敬老院之一,餐厅、厨房无灭蝇灯、防鼠网,消毒柜不能正常使用,形同虚设,猪圈邻近餐厅仅相隔1米通道;西营一小餐馆3月份开张,至6月底执法检查时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监管体制未完全理顺,存在监管薄弱环节。依照法律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采取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实际操作中难以达到监管工作无缝对接。一是流动小餐车、小摊贩处于食品监管边缘化,各职能部门都认为依法管理依据不足,甚至推给了住建部门或双创办;二是我县喜宴馆经营模式是房主出租、事主承租、厨师聘请的方式,各职能部门认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不明,无法给予经营许可,监管要求也不严;三是农村红白喜事自办聚餐、建筑工地食堂难于实施有效监管,普遍存在设施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大、人群相对集中,不能有效保证食品安全。
(四)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监管能力有待提高。一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监管工作的基础,必须有专业技术才能适应工作需要,我县农业、工商、质监、药监四个负有主要监管职责的部门,只有农业、质监有专业技术人员,工商、药监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农业部门常驻安凯公司检疫检测点两名工作人员,一名技术人员已过50岁,另一名非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目前我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基本靠“眼观目测”,设备能够检测的项目非常少,很多食品只能看表面、查标签,内在质量无法做到有效检测。三是每年大量的抽检、送检任务都是送往安康、十堰和西安进行,本县无资质。仅去年,除农业部门专项检测外,工商、药监、质监部门送往有资质检测的样本达392份,每份检验报告费用在800元至2200元之间,特别是乳制品送测,如果发现可疑样品,只能送往陕西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检测,费用高达3800元,加上人员、交通等费用,年送检费用支出近百万元,财政实际拨付58万元。四是执法环境有待优化。据了解,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对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抵触的情绪。有些案件的查处存在阻力,执法人员有畏难情绪,其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处罚从轻或减轻。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监管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和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五)食品安全仍需警钟长鸣,宣传教育工作有待深入。不论是食品安全工作较为规范的学校,还是食品“三小”行业,多数生产经营服务人员不完全清楚经营服务必须取得“三证”,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不够,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不强,认为商店摆出来的商品应该不会有问题,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不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三、几点建议
在当前监管体制改革还未落实之前,我县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县情,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协作,推进“一法一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一)拓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要创新宣传方式,借鉴和挖掘宣传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注重用案例进行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鉴别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自律和道德诚信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导向,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创新机制,提升水平。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社会工程,做好此项工作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和重大责任。政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抓总协调的功能和作用,逐步完善职权清晰、制度完备、支撑有力、约束有效的监管体系,并落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逐项划清监管分工和要求,加大红皮书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比重,强力推动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监管措施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综合执法监管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要从食品生产源头抓起,切实做好入境食品检测、集贸市场农产品快检和日检日公示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要把零散销售的牛羊肉纳入常态检疫检测范围。要加强对食品“三小”行业的巡查监管,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改善经营卫生条件,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学校仍然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要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强化“蛋奶工程”的安全实施。建议由县食安办牵头年内开展一次针对流动小餐车、小食品摊贩和喜宴馆的专项工作研究,制订喜宴馆、流动小餐车、小食品摊贩安全管理指导规范,对申报管理、卫生要求、原料采购、事故报告和处置、从业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监管缺失,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培训、调整岗位、充实力量的方式,改变目前我县食品监管队伍年龄老化、缺乏技术、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整合现有资源,配备急需的检测设备,解决必需的检测经费,建立检验检测设施共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检验水平。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或奖补政策,充分发挥村级食品监管信息员作用,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行政监察力度。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不能因陋就简,降低门槛,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增加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行为成本。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