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2009年“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加强宣传培训,健全监管体系,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生产行为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我县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良好。
会议指出:我县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中还存在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管能力不足、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我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强化其依法、诚信经营意识;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县电视台要增设食品安全教育专栏,设立曝光台,定期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引导和教育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鉴别、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县政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抓总协调的功能和作用,逐步完善职权清晰、制度完备、约束有效的监管体系。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和信息发布平台。健全举报、监督、奖惩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比重,强力推动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监管措施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行政监督,坚决纠正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为,努力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3、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坚决不予许可,对不严格守法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要从食品生产源头抓起,切实做好入县境食品检测以及集贸市场、超市农产品快检和日检公示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食品“三小”行业的巡查监管,严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改善经营卫生条件,提高食品安全质量;要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强化“营养工程”的安全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4、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管工作保障水平。食品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要整合资源,尽快建立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监管信息员作用,建立相应的以奖代补政策,调动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达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