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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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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6日)

 

尊敬的余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将近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为《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情况

《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立足县情,紧扣“循环发展,富民强县”主题,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发扬“三苦精神”,强化环境执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保护法》得到了有效贯彻实施。我县以《环境保护法》为依据,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环境综合指数得到提升,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年均达360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整体环境质量达良好等次。我县先后荣获省级绿化模范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等称号,今年6月通过了国家卫生县城省级考核鉴定,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正扎实推进。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给予大自然更加宽松的生态修复空间,促进循环发展,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坚持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规划》和《白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年)》。二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县政府各类会议定期研究解决环保相关问题,各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镇、到部门,初步建立起部门、镇村、企业之间“资源共享、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环保工作、生态县创建工作列为年度考核重点,与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四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制定重点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积极推行企业污染减排责任承诺制,与工业源、农业源企业、合作社或产业大户签订目标责任书。五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应急办、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等27个单位为成员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修订印发了《白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速推进重点基础设施。我县先后建成城区供水、排污管网、清风路集贸市场等一批重点市政设施,改善了市容市貌。县城污水处理厂、文昌路立体停车场、天然气利用工程、小西沟垃圾填埋场等一批涉及环保的项目投入运营,有效缓解了我县环保工作压力。同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各镇修建了垃圾填埋场,镇村相对密集区建有垃圾池,配有垃圾箱,落实环卫人员,新建、改建各类公厕51座,完成35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改善了村容村貌。二是加大绿地景观建设力度。启动实施绣屏山公园休闲大道和 “七亭八场”配套景观工程,完成魁星山公园夜景亮化和县体育场改造升级;建成狮子山主题文化广场,完成白河东站站前广场绿化、后边坡绿化和广场周边裸露山体绿化,绿化、美化城区山体、岩石裸露部位和临街临路建筑物墙面80余处。在县住建局设立园林办,专门负责城区花木和绿化小品的管护工作。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了提升改造,栽植香樟等观赏花木近万株,绿化面积2.9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2%。三是不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抢抓水利大发展机遇,精心实施汉江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丹治工程等一系列水土治理保护项目,扎实推进汉江白河县城防洪保安工程,近三年累计修建防洪堤7325米。四是着力巩固基本农田保护成果。科学编制白河县土地整治规划,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近年累计新修基本农田2.3万亩,建设水平梯田1200亩,水窖8000口,完成耕地复垦1.5万亩,治理小流域24条,治理水土流失450平方公里。对全县39.4万亩耕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制作标识牌,县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监管。

3、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以循环经济理念推动资源开发,不断改善和优化全县产业结构。一是构建新型工业体系。先后削平4座山,平整土地1000余亩,建成“两河”工业园区,引进神达、俊达汽车制造、天裕木瓜等一批优势产业项目,着力改变传统的工业结构,初步形成了汽车装配、医药化工、新型材料、木瓜加工为主导的循环工业体系。二是发展现代化农业。以“61122”农业示范体系为抓手,重点建设6个农业示范园、培育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10个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20个规模经营示范点、培训2000个职业农民,以黄姜、烤烟、蚕桑、中药材、木瓜、畜牧等传统产业为依托,大力推广“猪—沼—园、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农村产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份额达到40.3%。三是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发展林业产业。新建核桃、柑桔、茶园等特色经济林3.5万亩,培育千亩以上林果产业示范园6个,百亩林果产业示范户10户。四是加快发展三产服务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以交通运输、物流配送、宾馆餐饮、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先后引进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国美物流交易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努力培育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宜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4、着力构建生态屏障。按照“山上生态林、山下经济林”的立体绿化建设模式,采取“领导包抓、项目捆绑、部门包建、群众参与、板块推进”的措施,广泛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大力实施县城周边山体及墓地绿化、道路沿线绿化、千里绿色长廊绿化、山林经济示范园建设、汉江沿线绿化治理工程和林业重点项目造林工程等“六大”绿化造林工程,促使绿化造林持续、高效推进。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林地175万亩,实施退耕还林49.2万亩,天然林管护80.7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7%。今春我县先后投劳13万人次,植树65万株,完成绿化造林3.1万亩。

5、狠抓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结合创卫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改水改厕、沼气池、垃圾池、化粪池建设工程,生活污水垃圾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各镇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购置垃圾清运车辆,足额落实保洁经费,建立“户收集、村运转、县镇集中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实行全天候覆盖式保洁。今年又增加了9名保洁员,专职负责二级公路沿线及河道和两侧可视面的保洁工作。二是毫不松懈地推进污染减排。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加强监管等措施,严格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标准内,真正使减排工作落得实、稳得住、不反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督促各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和技改,拆除了白龙水泥公司、冷水水泥厂立窑生产线,启动实施了汉旺养鸡场等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汇丰公司清洁生产项目等一批重点污染治理工程。2012年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263.11吨、氨氮18.17吨、二氧化硫40.46吨、氮氧化物16.52吨,分别较上年削减3.89%、2.27%、2.45%。

6、推进生态镇村建设。坚持把生态镇和生态村建设作为生态县建设的基础,作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有力抓手,按照“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思路,实行县镇村三级共创共建。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并实施“11135”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即全县重点建好1个宜居县城、11个重点集镇和35个新型生态社区,从总体上引导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发展要素和公共资源配套,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4%。捆绑各类项目资金,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配套功能,切实提升集镇的生态环境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以避灾扶贫搬迁为抓手,加快生态社区新村建设步伐,建成中厂石梯、茅坪枣树、仓上裴家等一批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安全宜居、生态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目前,我县茅坪镇彭家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茅坪等9个镇及卡子友爱等9个村分别被命名为市级生态镇和生态村,县政府也表彰命名了一批县级生态镇和生态村;今年申创省级生态镇9个、生态村2个,申创市级生态镇3个、生态村80个,已基本达到验收标准并完成了相关资料整理上报,现正在开展迎验准备工作。

7、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一是严格项目审批,控制污染源头。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三个不批:即超过污染控制总量的不批、汉江沿线达不到零排放的不批、属于国家落后淘汰工艺和设备的不批,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近三年共受理审批环评129个。二是突出水环境监管。加强对水污染的监测、防控和治理,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全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到100%;修建了汉江出陕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有效确保了汉江水质安全和群众饮水安全;加强河道管理整治,对重点防洪部位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对开山改河等涉水建筑物,严格前置审批手续,对河道弃渣堵塞等予以清理整治;重点加大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问题的执法监管。三是突出大气污染监管。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先后敦促金龙水泥、白龙水泥投资300多万元,购置设备,封堵装卸车间两边,有效防治了粉尘扬散问题;不断加大对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敦促7家规模化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大力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提高空气质量;积极开展沼气建设和农村节能改灶工程,推进农村能源节约高效合理利用。四是突出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不断加大对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噪声的治理力度。明确要求各施工工地夜间22时至次日7时严禁施工,抢险工程如需连续施工的须经环保部门许可,并提前告知周边居民。加强公共场所噪音执法检查,确保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对噪声超标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其达到标准方可营业。近年来,累计出动1228人次,检查企业492家次,纠正违法行为110起,立案查处6起,水源安全、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8、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进行环保法规宣传普及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各类宣传媒介,深入开展环境国情、环保知识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万余份、制作40平方米的永久性宣传牌2块,修建180平方米的大型文化宣传墙1处。二是通过举办环保培训班、知识讲座等措施,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三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7.1”水土保持宣传月、环保法律法规“六进”等各类活动,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不断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四是编发环保工作动态信息,开通环保热线,认真做好环保信息公开、环保投诉处理等工作,全方位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通过各界关注、政府重视、部门努力,成效明显,但与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1、环保工作形势严峻。我县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分中属于限制开发区,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重要涵养区及水质影响控制区,环保任务重、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一是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存在隐患。全县14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54处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管理机制不全,人员不足;水源地保护区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如县城饮用水水源(红石河)保护区内4个村4000多人,生活污水、垃圾以及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县城5万余人的饮水安全保护形势严峻。二是水、大气、噪声污染等问题依然严重。“磺水”尚未得到有效根治;黄姜皂素产业治污技术还不够成熟,废水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工业锅炉燃煤、生活用煤、建材加工生产企业等排放有害物质逐年增多;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娱乐场所噪声等引发群众投诉不断增多,群众环保维权意识显著增强。三是农业面源污染尚未有效遏制。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发展水平还很低,农药、化肥使用依然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广泛存在,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目前畜禽养殖企业56家,其中3家位于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规模超出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现象。

2、环保意识有待增强。我县各部门、各企业、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各部门仍然狭隘地将环保工作理解为环保局的职责,对环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不能站在发展的角度思考问题。二是企业环境执法相对困难,很多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未落实到位,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等问题突出。目前,我县境内156个已建、在建、拟建项目,“环评”办理率为38.5%,“三同时”执行率不足10%。三是群众对环保工作存在理解偏差。在环境保护宣传和环保执法过程中,很多群众认为,环保工作是形式主义,对生产生活不能带来好处。

3、环保设施欠账较大。由于资金短缺,目前我县城区、集镇的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还不完善,县污水处理厂尚未满负荷生产,全县尚无危险废物处理站,除县城外的11个集镇均未修建污水处理厂,茅坪、构扒、冷水等5个镇垃圾填埋场容量已满,且各镇环卫人员、环卫设施相对不足,致使群众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依然存在。

4、环保投入相对不足。县环保部门的监察、监测、信息化物质装备与标准化建设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机构格局和自身能力建设与环保的执法要求极不相适应。同时,全县一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污染问题,由于资金缺乏,一些该上的设施还没有上马,仍对周边环境存在污染风险。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治理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进一步提高环保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强化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维权意识,形成方方面面重视、支持、参与环保的氛围,优化全县的环保执法环境。同时,结合广播、电视、培训、会议等途径,重点强化领导干部的环保观念;结合“六五”普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环保法规宣传。

2、进一步夯实污染减排措施。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污染减排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时间、对照进度,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方法措施,坚决完成减排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小西沟垃圾填埋场、中小企业、矿山采选企业、畜禽养殖场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和环保专项检查,严厉整治垃圾倾倒、污水直排汉江和县内大小河沟等行为,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小西沟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营,尽快采取措施治理琵琶沟垃圾场自燃问题。

3、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县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依法办事,对经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要积极改善执法环境,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严禁为企业说情、设阻,影响执法检查。

4、进一步严格环评审批程序。认真做好准入前的调查研究和环境监管工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未落实环评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督促已建、在建但无“环评”和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要求完善所有手续,对已明确时限但仍未办理“环评”、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一律叫停,加大处罚力度。环保部门要加强与项目申报单位的衔接,在通知项目业主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评审等程序的同时,做好环评文本,及时获取环评批复,杜绝环保意见代替环评批复和手续不完善出具环评批复等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作为各种项目的备案、审批、优惠政策的制定、专项资金的拨付、银行放贷等内容的前置条件。

5、进一步加强工业点源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强技术革新的污染治理,推进工业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进一步加大黄姜皂素、化工生产、肉食品加工、水泥建材、矿山采选等重点污染企业废水、废渣、废气、粉尘的治理力度,依法打击不达标排放和偷排、暗排行为。

6、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在集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增加环卫人员,配备环卫设施,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沼液、粪便等是否有效利用。对未上防治设施、治理不达标的坚决要求其停产整改,达到环保标准方可生产。积极鼓励广大农户使用绿色化肥、有机肥,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7、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重点流域和县城、集镇、新村等人口聚集区集中供水水源地的水体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突出抓好水源保护区环保规划、水源地保护以及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场、分散养殖密集区的污染治理;对饮用水源区内的污染源,坚决依法关停或搬迁,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卫生局定期监测水源地水质,防止污染源产生;县水利局尽快落实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完善防护措施和水源地奖补政策。

8、进一步推进生态创建。省上对我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鉴定在即,从6月初我们邀请省环保厅专家对我县进行的调研评估反馈情况看,我们问题还很多、差距还很大。当前,要紧紧围绕生态县建设规划和创建方案,认真对照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上评估验收。为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有效推进环保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