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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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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1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保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依法履职为核心、保障民生为根本、强化队伍为基础、科学发展为目标,自觉将各项检察工作融于全县经济社会大局中来谋划,融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来落实,各项检察业务及社会工作实现了好中有升、全面进步,为促进白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坚持打防结合,当好平安稳定的捍卫者。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一年来,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46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359人,在审查逮捕阶段公安机关主动撤回11人(“轻伤害”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增加30%,涉案人数增加5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571人,提起公诉5267人,上报市院34人,结案率达100%,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无不起诉和撤回起诉案件。有效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相互统一。对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分子从快批捕公诉、建议从重量刑;对一般的过失犯罪、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切实做到慎用羁押的强制措施,并建议从轻量刑。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执法办案中充分尊重群众诉求,有效运用领导接访、联合下访等机制,大力开展亲接访、化矛盾、便民诉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1件(次),其中来信35件,接待来访群众96人(次)。对每件举报和信访事务,做到了事事有回声,件件有回应,全年无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按照县政法委的安排,认真审查了县法院和县公安局主办的15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注重惩防并举,当好反腐倡廉的建设者。主动出击、以干克难,集中力量深入查办涉农惠农、破坏生态资源、扰乱经济秩序等关系民生、影响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一年来,共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15人,全部进行了初查,对不构成犯罪的作不立案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立案查处3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县交通局联合对白河县冷厚路路面改造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先后在国土资源局、新华书店等单位和企业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讲座8场次。开展预防调查2项,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3件、个案预防4件、职务犯罪预防咨询 6件(次),参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招投标监督70余件,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03件,为创造我县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以“提升案件质量效果年”活动为契机,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参加现场勘验、疑难复杂案件讨论10次,发《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16份。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有效地联动解决了涉案信访人信访诉求,进一步规范了法庭礼仪。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审查抗诉申请4件,向上级检察机关建议提请抗诉1件,引导申请人息诉服判,终结审查3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开展安全大检查4次,进行日常安全检查20余次;联合公安、武警召开联席会议2次,列席看守所会议10次,给在押人员上法制课8次;对监外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违法问题提出书面纠正2件,继续保持了监管场所无超期羁押、无事故发生的良好状态。

二、积极探索机制创新,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作为,着力规范缓刑量刑建议程序。为了规范检察机关对缓刑的量刑建议权,降低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风险,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拟建议适用缓刑的被告人进行社区调查评估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拟判处缓刑的被告人进行社区调查评估的工作流程做出了具体规定,增强和提升了检察机关对缓刑量刑建议的公信力和实效性。

——超前谋划,有效增强简易程序出庭效果。为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公诉工作的新要求,成功举办了全市简易程序庭审观摩及业务培训会,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做了有益探索和经验交流,在省、市、县检察系统产生了良好影响。

——拓展平台,不断提升刑事法律监督实效。依托县人大、县政法委在执法检查中研究我县规范办理“轻伤害”案件有关程序工作的新要求为契机,就“轻伤害”案件批捕对象、提起公诉、附带民事和解、检察监督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均已被采纳,成为我县司法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文件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有利于我院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有效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拓宽延伸刑事监督工作平台。

——延伸触角,积极参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探索设立并充分发挥8个检察联络室和派驻检察室的基层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参与“平安白河”建设;主动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开展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监督;积极探索构建心理救助、法律救助、经济救助三位一体的综合救助机制,会同县法院争取18.7万元救助资金,对26名因受暴力犯罪造成严重伤残、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了有效及时救助,帮助弱势群体恢复生产生活信心和勇气;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向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惩防对策建议10余条,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三、强化队伍保障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基

——坚持政治建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全院干警聆听全市政法系统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巡回报告会、收看《陕西检察大讲堂》,积极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等学习讨论,对干警进行全面系统的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等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夯实了干警思想的政治根基,确保了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班子带检,切实加强班子能力建设。以建设“合心”、“合力”、“合拍”、“合情”、“合规”五合领导班子为抓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带头依法办案、带头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带头团结协作。按照组织安排,从政法机关交流2名科级干部充实到我院党组班子,使领导班子年龄和知识结构得到优化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坚持素质强检,切实提高干警执法能力。加大对年轻干警和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工作力度,新招录2名年轻干警,积极争取在全县遴选2名干警,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和继续教育,设立“创新成果奖”、创先争优单项及综合奖,做到“逢优必奖”,为干警干事创业搭建平台,极大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全年共有10余名干警获市、县以上奖励表彰。积极开展岗位“学、练、赛”和“创、争、当”等活动7场次,组织开展公诉观摩会和精品案件、办案能手评比、演讲、辩论等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省院视频及各级各类培训学习150余课时,200余人次,在全院分阶段组织干警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进行辅导学习,促进干警交流互动,有效提升了干警执法办案能力。

  ——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队伍作风修养。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办案流程,对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实现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一表三卡”及“告知制度”;加强干警日常廉洁从检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开展思廉、悟廉、践廉教育,形成以“抓责任、抓教育、抓监督”为核心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队伍作风修养不断提高。

——坚持形象塑检,展示检察活力和风采。坚持把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作为激发检察工作活力和增强队伍凝聚力的有效途径,在相关节日、纪念活动之际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分别组织了“七一党员献爱心”、“情系灾区、检察干警在行动”、“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等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发扬“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的精神,展现了检察干警关爱社会、健康向上、富有爱心的风采,我院获得了安康市青年文明号荣誉表彰。围绕全县大局及各项检察工作大力开展检察宣传活动,先后集中开展了“平安创建”、“送法进社区”、“举报宣传周”等10余场送法送服务活动,有效宣传报道了各项检察工作,营造了全县良好的法制氛围。全体干警积极挖掘报道检察工作新动态和先进典型,全年在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稿件133篇,有力地宣传了白河新风貌,展现了白河检察工作新风采。

——坚持科技兴检,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水平。2012年,我院以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为重点,不断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向上争取各类技术设备20余台(套)。加大“两房”建设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经过多次到省、市、县汇报,投资818万元、建设面积近3900平方米的技侦大楼项目在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后,大楼主体工程已开始施工,预计在2013年底以前竣工,“两房”的建成使用,将彻底改善干警办案办公条件,检务保障水平必将迈上一个崭新台阶。

坚持统筹兼顾,投身美好白河建设,全面做好各项社会事业工作

在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了双创、联建帮扶等各项社会工作,为建设生态、富裕、人文白河作出了应有贡献。一是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机关的绿化、亮化等各项创园创卫工作,机关办公环境面貌得到了改善,我院被安康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二是倾力帮扶,将“三问三解”与包建村帮扶及“三联共建”工作结合起来,全院干警多次深入到卡子镇陈庄村、五一村和仓上镇农庄村逐户走访群众,宣传政策、了解疾苦、解决困难。积极协调争取资金23万余元,帮助解决了帮扶村人畜饮水、道路亮化、茶叶示范园建设、绿化治理等困难。全院干警共计捐款1.5万元扶持包建村弱势群众和贫困党员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积极同包建村群众开展村级群众文化节活动,活跃丰富了包建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包建村群众广泛赞誉。三是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在城关中学、白河职中、金奇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园巡回法制报告”3场次,有效宣传了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我院被团省委等18家单位联合授予“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

五、坚持宪法原则,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领导就是促进、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院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做到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认真接受人大组织的《刑事诉讼法》专项执法检查、年度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及时进行了汇报;通过发放精美检察文化宣传画册、挂历、纸杯等,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人民监督员、全县所有镇党委、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与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扩大检察工作知情面;走访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和评议工作5次,走访群众501户,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反馈的意见逐项进行了梳理、归类和整改落实, 促进了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锐意改革中创新,在破解难题中前进,实现了与白河经济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分别被市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10余项荣誉称号,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副检察长程紫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等省、市领导在深入我院开展调研时,对我院设立基层检察室、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监所检察等多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您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加强;人少案多、经费紧缺等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结合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努力地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以改革创新为第一驱动,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加强检务保障,推动“两房”建设步伐,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生态、富裕、法治、人文、和谐美好白河做出新贡献。围绕以上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保障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全面领悟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按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白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程度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更加注重建立和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涉检信访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研判和应对,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和谐。二要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集中力量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介入调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严肃查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要全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切实转变监督观念,注重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和方式的综合运用。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完善公、检、法、司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及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和监督实效,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延伸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提高执法办案效果为目标,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检务接待大厅功能,发挥好检务接待中心的重要窗口作用,利用在镇村设立永久性检务宣传栏等形式,加大检察职能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增强执法透明度。积极推进检察联络室及派驻检察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联系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拓展预防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促进全社会廉政建设。

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四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贯彻落实“两法”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业务骨干梯队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科学管理与监督。加快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进程,进一步强化检务保障,改变办案办公条件落后的局面,推进科技兴检,提高利用信息化设备办案的能力,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效率,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置身白河跨越发展的新进程,面对人民群众求变思富的新期待,我们检察工作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坚定履职信心、汇聚发展智慧、凝聚实干合力、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在服务保障民生上有新举措,为服务和保障白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