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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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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1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康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白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白河法院工作简况

 

 2012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1), 以获得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为激励,抓队伍、强管理、优服务、保平安,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为全县改革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加强法律实施、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主题,履行司法职责作出新贡献

一年来,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打击犯罪,定分止争,守护公正。共受理各类案件696件,审、执结655件,结案率94.1%,三个月内审结率(2)67%,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71.4%。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37件,年受理案件数三年来首次降至700件以下,审判工作保持良性循环局面。

——惩处刑事犯罪宽严相济,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感。受理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57件,审结56件,结案率98.2 %。判决罪犯47人,其中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30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对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判处了刘某等五人非法持有毒品罪案。对刑事自诉案件注重法、理、情相结合,力争调解并及时履行,18件自诉案件全部调解结案,成功调解了仓上镇村民李某因企业排污致伤企业负责人案件。公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0%。加强量刑规范化,提高量刑透明度。借助多方力量,因案施策,将多年来因被告人下落不明而中止的5件刑事自诉积案全部结案化解,受到上级法院表扬。

——加强民事审判促进和谐,调和社会矛盾减少对抗。受理民事案件468件,审结457件,结案率97.6%,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26件。加大对传统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倡导尊德明礼、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公平判决县城中心地段的王某兄弟二人祖屋分割纠纷案,效果良好。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原则,整合调解资源,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干部作用,构建立体调解体系。构扒法庭、冷水法庭与辖区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共建了立足职能、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调解联动机制,成功调解多起民间纠纷。

——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全部审结。受理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20件,经审查19件准予强制执行,1件撤诉。以维护行政机关权威、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协调解决机制。注重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预防行政纠纷,促进官民和谐。

——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合法权益与法律权威。受理执行案件168件,执结139件,执结率82.7%。在县委支持下,继续坚持了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代表推荐时,对不主动履行法院裁判的单位、个人实行先行审查的制度。2012年为组织、综治部门提供履行裁判鉴定材料45次,涉及单位171个、个人1209人次。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用足用尽财产查找手段,将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强化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3),对拒绝报告和虚假报告财产的,依法处理,全年司法拘留18人。执行安康巴山丝绢有限公司与南某债权转让一案,对被执行人南某明知其房屋被法院查封仍非法处置的行为,移送县公安局侦查,经县检察院公诉,我院判决了全市首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4)案件,也促成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二、以立足大局、关注民生为主导,优化司法服务展现新作为

——突出能动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强化大局意识,拓展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积极跟进、主动了解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同相关部门配合,直面群众工作,预防和处置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矛盾。办理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拆除麻虎镇王某违章房屋案,保障了白河电站建设环境。一年来按照县委安排,积极派出法官15批次,参与高速路保畅、河街开发、电站建设、城市拆迁、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派出法官走访各类企业10余次,了解企业及职工法律需求,提供法律援助。

——深化审判“五进”活动,宣传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审判“五进”(5)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代表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活动,试行“人民陪审团”旁听庭审制度,推行判决书加装封面措施,扩大审判执行工作的宣传效果。在白河二中、城关中学、金奇职业中专、磨坪小学等学校开展审判进校园活动,以案例解析、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现场互动等鲜活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律宣传,被《全国法院新闻联播》视频报道。利用典型涉农案件巡回审判、开展专题讲座、印发审务公开宣传手册、参与平安建设演出宣讲等形式,在玉门村、红花村、晏家村、石龙村等多处,广泛开展审判进农村活动。一年来开展审判“五进”案件103件,采用“人民陪审团”方式审理案件5件,征询旁听公民裁判意见案件27件。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贴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文明接待制,在立案大厅每天供应开水、笔墨纸张,摆放诉讼文书样式、诉讼指南材料。茅坪法庭为方便当事人,创新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对身处异地的当事人开展民事调解。对涉及民生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共缓减免诉讼费29案、38人、7万余元。对个别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案件,积极争取给予司法救助。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在县委政法委组织领导和各镇党委配合下,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确定54名法官干警包联124个行政村、4个社区,建立了对12个镇的法律服务组和128个村(社区)的法官工作室,派出法官干警每月进村工作。率先在全市法院制定了详实的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管理考核规定。该机制10月份启动后,我院联村法官走访群众1226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5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8人次,举办法律宣讲26次。在县人大常委会重视下,我院提请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机关联席会议讨论,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长会签印发了《白河县办理故意伤害(轻伤)犯罪案件有关程序的操作办法》,将有效解决少数轻伤害案件因证据不足、被告人下落不明而导致的立案难、追诉难的问题,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法院联系基层组织、学校共同制定帮教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再发生。

——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注重源头治理,认真进行矛盾排查,积极推行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减少涉诉信访发生。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一年来院长接待日安排12次,接待群众来访24次。对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各镇及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促进及时化解处理。对重点信访案件继续坚持“五定一包”工作措施,逐案跟踪问效,全年接收上级法院和县委、人大、政府交办信访案件14件,均已全部结案,其中息诉罢访9件、移转结案3件、进入程序结案2件。

三、以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为主线,提高司法水平实现新突破

——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量提升获得佳绩。推行审判流程控制、审限跟踪、质量监督三到位,实现立案、审判、执行三提速,推进以“管案”、“管人”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评估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考核建设。由审管办对全院办结的案件逐案评查,每月通报,限期整改。5月,省法院派出19名法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组,到我院集中评查了348件案件。12月,经省法院通报,我院案件平均得分89.56分,优秀案件(6)1件,良好案件(7)332件,合格案件15件,无不合格案件。总评得分在2012年度50个被评查法院中位居前3名,名列安康法院头名。11月安康中院抽查全市2012年办理的案件,我院案件质量得分依然位居头名。

——锐意司法改革,推行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审判机制。2012年初我院在立案庭分别设立了立案组、调解组、速裁组,由调解组对处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民事案件进行调解,由速裁组对简单民事案件和经诉前调解仍不能化解的案件进行审理。一年来,调解组调解纠纷26起,速裁组适用简易程序审结49件,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化解了社会矛盾,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如谢某与婆婆房屋分割纠纷案,婆媳纠纷四年之久,诉至法院,我院立案庭当天立案、当天调解成功,婆媳之间达成财产分割补偿协议当即履行,握手言和。

——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监督。我院始终把外部监督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坚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案件)和年度执法情况,2012年书面报告重大案件2件。积极做好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联系,聘请担任司法监督员。经常性邀请代表、委员、基层干部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和观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行,我院这一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获得省法院通报表扬,要求推广学习。扩大司法民主,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增补任命人民陪审员10名,陪审员总数达到35名。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120件,参审率59%。实行裁判文书上网,接受社会监督,2012年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24件。

四、以贯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提升综合素质为主旨,强化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转变作风,锻造爱民队伍。立足司法职责,开拓创新方式,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三问三解”和“作风转变年”活动,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开展“三包三推进”(8)活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深入了解包建村民情,组织30余名法官干警先后11次深入宋家镇联络村,走访入户率100%,一对一结对帮扶,确保“问”有所答,“解”有所为。在“三问三解”中,我们了解到茅坪镇花蛇村一案件当事人唐某因身体严重伤残,家人护理存在突出难题,院领导出面联系到本县某企业,为其爱心捐赠了一台多功能病床,由法官送上门安装,大大缓解了唐某的生活起居困难。经省综治办、省统计局调查通报,白河法院队伍满意度2012年为88.07%,比上年提升近10个百分点,位次跃升至全省第7名。

——加强审判执行业务评比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开展了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庭审笔录三项审判技能考核活动,其中庭审观摩13案,裁判文书参评48件,提升了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选送干警参加新修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各类业务培训26次,并形成了外出培训回院讲课的制度,安排5名参加学习的干警给全院干警授课。建立法官业绩档案(9),将审判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庭室及法官个人的评先评优、奖惩等挂钩,发挥案件评查的监督、激励作用。本年度2名年轻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法官后备人才继续增加。

——多措并举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兴院。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我院成功创建为市级卫生单位、县级窗口文明示范单位,三个法庭分别创建为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市级青年文明号。完善宣传工作制度,建立宣传网络,本年度我院在各级平面和网络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301篇,自办展出宣传专栏10期、裁判文书公示栏10版,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先进集体。加强法院图书室建设,开展“读书感怀”活动,再次增购图书1000余册,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法院读书明星。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干警广泛参与。适时召开了青年法官干警座谈会、退伍军人座谈会、新录公务员入院教育座谈会,法院队伍活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完善制度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防线。进一步完善综合考评与纪检监察并重的司法管理考核机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与责任追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使廉政工作形成常态。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将法院警车管理“十个严禁”要求在每辆警车内张贴警示,坚持对警车实行GPS定位监督,增强驾驶员和乘车干警遵纪守法意识。全院风清气正,团结协作、纪律严明,得到党委肯定。2名中层干部提拔为副院级领导,2名中层干部进入院领导班子,2名年轻干警提拔为基层法庭庭长,4名干警通过竞争选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大大提高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白河法院工作取得了成绩,也积累了经验。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圆满完成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只有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院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法院工作才能健康发展;只有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把保障人民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法院工作才能真正获得力量源泉。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和审判辅助工作人员,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通过认真自我审视,并听取多方意见,我们也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提高:一是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老一代法官的知识迫切需要更新,年轻一代法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处理疑难复杂情况的能力亟待提高。二是法院整体工作作风虽不断转变,但少数法官受旧有习惯、落后方式影响太深,对一些司法为民、文明接待、提高效能的要求和规范在思想上虽能接受,在行为上不能持之以恒,有时会出现不文明、不规范、不扎实的问题,影响司法形象。三是个别案件在办理中突出强调了法律效果,和广大群众期望的社会效果还有差距;少数案件办案效率不高,有的依法报请延长审限执限的没有通知当事人,给人形成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印象;司法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和效果还不够,影响司法公信力,彻底破解执行难问题还需综合施策。四是虽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推出了一些制度举措,但受制于法院审判业务繁杂、人力不足,在贯彻落实上做得不够,影响了司法创新的效果。特别是对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还需继续深化,力求实效。对这些问题的剖析认识,就是我们以后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方向。

 

今后的工作目标与任务

党的十八大绘就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也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充分展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这既是对全党在新时期治国理政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司法机关公正公信司法提出的新期待。在实现国家工作和社会生活法治化的进程中,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必将日益凸显,法院工作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联度将不断提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要求我们把建设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

 

打造过硬队伍作为奋斗目标来追求。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突出“循环发展、富民强县”主题、加快建设美好白河的重要一年。在县委政府和各界关怀支持下,我院新建审判综合大楼也即将投入使用,该楼建设以服务群众设施从优、办公条件从简为原则,必将方便群众诉讼和咨询,创造更为良好的司法为民环境。物兴于外、德修于中。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建设新法院,服务新白河”的方针,实现物质装备、司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同步提升,以新的业绩履行好人民法院的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根据形势任务要求,从实际出发,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白河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中心,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官干警队伍为保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守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民生,倡导法治精神,努力打造富有向心力、战斗力、公信力、亲和力和执行力的人民法院,为建设法治白河、平安白河、美丽白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求真务实地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找准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契合点,打造富有向心力的法院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摆在突出位置,武装头脑,学以致用。一是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肩负起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历史使命,始终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发展能动司法理念,在依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保障人民民主、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依法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三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大局中来谋划,做到法院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充分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等方式,帮助破解制约地方发展难题,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城乡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四是切实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倡导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二、奏响履行司法职责的主旋律,打造富有战斗力的法院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我院要以贯彻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契机,以公正的裁判、执法活动,守护我县和谐稳定大局。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继续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和黄毒贪赌等犯罪的高压态势,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妥善审理与加快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民事调解、诉调对接,突出强化诉前调解,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要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减少对立,消除不稳定因素。在执行工作中,要推动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10),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延伸工作中,参与社区矫正良性互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民间借贷、农民工工资、金融借款等专项审判,惩治失信行为,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

三、筑牢树立司法权威的生命线,打造富有公信力的法院

司法公信,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民法院对此责无旁贷、责任重大。一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审判质量,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产品。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杜绝裁判不公,减少质量瑕疵,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在民商事审理中尽量适用简易程序,依法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缩短办案周期。三是推进刑事量刑规范化(11)和试行民事案例指导工作,统一裁判尺度,预防恣意擅断,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同案不同判”问题出现。四是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突破口,强力推进执行工作。2013年我院将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目标,组织执行工作集中会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举全院之力,贯彻民事诉讼法新规定,创新执行方法和工作机制,打压恶意赖账者的社会生存空间,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实现。五是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员的更新补充,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作用,扩大陪审员的参审面。总之,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谱写践行司法为民的新篇章,打造富有亲和力的法院

人民法院既是法律工作部门,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法律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我们要以司法更亲民、诉讼更方便、群众更满意为目标,把司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的过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就在身边。一是建阵地,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结合新审判楼建设,将上级法院要求的立案信访大厅拓展为“诉前调解中心”、“立案导诉大厅”、“信访接待中心”三个功能区,为群众提供更优良的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讼引导、信息查询、诉调对接等“一站式、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二是做细活,加强诉讼指导工作。在个案办理中积极开展风险提示、权利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将诉讼流程说清楚,把法律依据讲透彻,把裁判理由摆明白,促使当事人正确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理性面对官司输赢。三是走出去,改进和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继续深化“审判五进”活动和“人民陪审团”审理方式。重点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村法官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法律服务咨询员、基层调解辅导员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将法官联系工作机制拓展到重点学校、重点医院、重点企业,形成白河法院“能动司法民意沟通四联系”工作机制。四是请进来,加大审务公开力度。司法专业化绝不等同于司法神秘化。我们要以更加开明的思想、更加真诚的态度,提高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等环节的透明度。凡是法律规定要求公开的,一律公开。实现邀请各界代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改进白河法院网站,坚持裁判文书上网,探索借助微博、网络直播等新方式发布审判信息,打造阳光司法。五是解难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劳动争议、抚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的弱势当事人,扩大诉讼费缓减免交的力度,帮助落实司法救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追求建设过硬队伍的再跨越,打造富有执行力的法院

建设人民法院过硬队伍,根本保证是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是提升法官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目标是不断增强司法工作效能。一是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领导做起,从行动做起,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杜绝奢侈浪费,清除司法工作中的不良习惯,培育一心为公、一心为民、一身正气的优良作风。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案件质量倒查和责任追究,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法院管理的科学性、人性化、精细化;狠抓制度落实,推行工作任务分解、交办、督办和考核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审务督查。加强对司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四是坚持文化兴院方针,打响白河法院文化品牌。更加注重对法官干警的培训和实践锻炼,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提质效。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激发干警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继续保持团结奋进、争创一流的新面貌,实现法院工作“硬实力”与文化“软实力”共同提升。五是继续强化人民法庭工作,构建重心下移的基层诉讼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案件快速处理、纠纷联动化解、方便群众诉讼的功能。针对我县因高速公路通车带来区位条件变化的实际,争取增加人民法庭机构设置获得上级法院批准,逐步增配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筑牢法院工作前沿阵地。

各位代表,宏图绘就,重任在肩。白河法院广大法官干警,一定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服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用学习统一思想、靠务实转变作风,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司法、支持司法、尊重司法、信任司法的良好氛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法治、幸福的新白河,保障富民强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