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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发展学前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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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对发展学前教育工作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县人大《关于对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白人发(201210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县发展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规划,优化学前教育布局

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关于“资源短缺,布局不够合理”的问题,我们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的原则,根据《白河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白河县学前教育“十二五”推进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规划,大力推动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一是力争在3年内,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在县城建成两所标准化幼儿园,在每镇建成1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镇中心幼儿园。目前,县幼儿园改扩建工程投资150万元,已建成省级标准化幼儿园;狮子山幼儿园目前已投入500万元,主体已完工,将于91日正式投入使用。卡子镇、西营镇中心幼儿园已正式启动建设;构扒镇中心幼儿园在中心小学91日搬迁后启动改扩建工程;其它镇按规划在2013年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办幼儿园(班)或巡回支教点。三是积极鼓励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依据“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到“十二五”末使幼儿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提高办园水平

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关于“投入不足,发展难度加大”的问题,县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一是及时足额拨付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足额预算学前教育经费。二是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学前一年贫困生生活费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办园体制,选择在部分镇的村级幼儿园尝试“公办民营”的办园模式,通过奖补,保障其公益性和普惠性,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四是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项目,适度调整收费标准。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

三、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教师素质

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关于“师资力量仍很薄弱”的问题。一是计划在今年秋季开学前招幼儿教师30名,并招聘30名偏远山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充实学前教师队伍。二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幼儿教师准入关口,采取招聘、转岗分流等多种形式,把具备专业素养,富有爱心,善于与孩子互动交流,热爱学前教育岗位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幼教队伍中来。三是建立完善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特别是县职教中心,加强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2012年已培训园长12名、幼儿教师60名(其中省培15名)。四是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幼儿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优评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具有同等地位。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参照当地教师工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线,切实改善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五是民办幼儿园在聘用教师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教师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措施,选聘合格的幼儿教师,充实优化教师队伍。

四、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保教工作水平

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关于“发展不平衡,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是敦促县教体局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办园资格审查和入园准入审核,从源头上做到学前教育的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二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幼儿园定期复核审验,并将审验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未经审批和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四是县教体局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督查指导,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坚决防止和纠正了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五是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县政府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配齐安全保卫人员及设施。建立健全责任制,严防儿童伤害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了局长、镇长、派出所所长、校长、园长“五长”责任制,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和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幼儿园教育活动、内外设施、食品卫生、用电用水、接送等与幼儿教育有关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幼儿参与的活动实行全程安全监控,划定安全责任区域和责任时段,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的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五、加强统筹管理,确保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

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关于“民办幼儿园面临困境”的问题。一是县政府通过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高度关注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切实保障区域内民办幼儿园发展空间,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支持民办园改善园舍条件,优化办园环境,充实设施设备,提高保育水平,鼓励和引导民办园办好幼托班、全托班。三是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通过政府补贴、国家投资、对口支援、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其参与普惠性学前教育,确保我县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

通过这次集中整改,我县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整体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民办幼儿园近几年幼儿增多,园舍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班额偏大;二是学前教育师资不足,专业教师短缺;三是部分新建社区和新村无幼儿园建设规划。今后,我们将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学前教育规划,加快幼儿园建设和保教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