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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绿化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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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28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绿化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绿化工作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自我县20104月提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以来确立“生态立县”战略,以山水融城、文化融城为景观格局,着力打造“秦楚边城、水色白河”为特色品牌的宜居山水城市的总体目标。全县上下坚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结合、与兴建新区提升老城相结合、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经费不足、创建难度大且部分区域“创园”环境差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应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我县园林创建工作虽初见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园林创建规划还不够科学合理。规划设计与白河的地理自然环境及单位、社区的客观条件不相适应,有所脱节;苗木花卉的品种、配置有待优化;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和绿化美化亮化目标尚有差距。二是进展不平衡,少数单位重视不够、热情不高、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城区部分居民群众的“创园”热情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从而影响了“创园”的整体效果。三是绿化园林小品的后期管护缺位。没有建立长期有效的管护机制,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没有落实。

会议要求:“创园”工作是一项惠及全县人民的民生工程。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加大投入,确保“创园”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1、要把“创园”规划纳入我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创园”主抓部门要对照创园标准,结合白河实际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使“创园”工作有序进展,按时按期完成“创园”目标任务。

2、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浓郁的“创园”氛围;加强跟踪督查,强力推动“创园”工作扎实开展。

3、要深入开展“创园”绿化工作专题调研。对立体绿化、楼台花盆放置的安全性、花木品种的适宜性、景观小品配置的科学性,认真开展调研,形成符合创建标准的规划实施方案。

    4、要加大管理养护力度,巩固“创园”成果。应及早建立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对所有绿化地段要分级、分部门分别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切实保护绿化用地和“创园”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