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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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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28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特别是省、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县政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抢抓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全县适龄儿童入园率得到提高,学前一年“一免一补”政策得到落实,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会议指出:当前学前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布局不够合理,发展不够平衡;投入不足,推进难度加大;师资力量仍很薄弱;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民办幼儿园发展面临困难。

会议对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规划,进一步优化布局。幼儿园布点要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的原则,按照“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要求,注意处理好公办园与民办园的关系、已办园与新办园的关系、当前发展与长远规划的关系。公办幼儿园在“一镇一所”布局基础上,要适当增加地域面积广的镇及农村社区的布点。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投入。及时足额划拨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足额预算学前教育经费。结合上级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项目,适度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要积极创新办园体制,探索推广“公办民营”的办园模式。

三、综合施治,突出抓好幼教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尽快核定各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加强幼教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充实幼教师资力量,提高幼教师资水平。拿出一定公益岗位充实保育、后勤队伍。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加快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科学设定幼教职称评聘。督促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和民办园职工交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四、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保教水平。进一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和年度评审,规范办园秩序。加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宣传,严格《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检查落实,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充分发挥县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力争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幼儿园。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上向薄弱园所和农村地区倾斜。完善幼儿园人身安全设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逐级夯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加强幼儿园膳食营养指导和监管。

    五、重视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并举方针,落实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和监管制度,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清退一批的思路,支持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通过政府补贴、国家投资、对口支援、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其参与普惠性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