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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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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2428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3月下旬,县人大财经委对我县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调研,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对镇政府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报送了检查报告。4月中旬,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由3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别对城关部分建筑企业,建筑工地现场和冷水镇、仓上镇、构扒镇、双丰镇小区建设、商品房开发和私人建房等进行实地检查,查看了有关建筑档案、施工图纸、办理的有关证件,听取了住建局和施工企业的情况介绍和4个镇关于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汇报,4月下旬,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执法检查座谈会,3个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作了汇报,委员和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发表了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的基本评价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建设,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城乡建设成效显著,县城、集镇骨架逐步拉大,城市品位不断提升,进城居住人口逐年增长,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逐步增强,突出表现在:

1、狮子山小区建设严格按照规划方案稳步实施,是白河目前较为整齐、美观、公共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小区,成为白河县城建设的一个亮点。

2、老城连片开发力度加大,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

3、集镇和小区建设规划相继启动。先后完成了枣树、光荣、石梯等30个社区化新村外业测绘和文本编制和茅坪、麻虎、中厂3个镇的总规修编工作。

4、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落实。截止目前,已建成廉租房1467套,已入住140户,将为一批低收入、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家庭改善居住条件,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5、创卫创园和亮化工程使县城和集镇更加洁净、鲜艳、亮丽。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宣传力度不够,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对《城乡规划法》的知晓率不高,少数干部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划执行存在随意性,执行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2、城乡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元月1日正式实施,截止目前,我县的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尚未完成,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镇控制性详规、村庄规划编制等没有启动,有的镇建设规划和国土规划不配套。

3、执行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不严。《城乡规划法》明确指出,城乡建设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从检查的情况看,无论是县城还是集镇的一系列建设工程,都是在无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的。虽然县、镇政府对建设工程做了研究,召开了会议、采取了集中审批,其实是不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的,其结果是领导个人决定建设项目工程。对于建设工程,哪些地方能批,哪些地方不能批,什么时间批等,没有很好把握,都由政府分管领导拍板决定。同时,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没有遵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自己方便的时间来决定审批时间。在调研期间,百分之九十的建筑商及私人建房者反映,要办理工程建设许可证,从申请到拿到证件,最低得一年时间,其间没有任何人告知不许可,因此,也给建筑商有机可乘,认为政府已默认,可无证施工,反映了政府及行政机关的不作为。

因无规划,建设存在随意性。在哪里能建设,哪里不能建设,存在着盲目和随意性。机关单位建设常常是分管副县长领着部门负责人到处找地方,个体或者开发商只要看中了地点就向行政机关递交建设申请,申请未批就先行动工建设,造成既定事实。如张绪华、张绪贵商品房,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现房屋已建起。

因无规划意识,在建设过程中,边建设边更改规划设计现象突出,浪费了人力、财力和时间。如广兴金座是2008年向省市争取的大型综合性市政建设项目,2009927招标,同年1028开工建设,当时要求201111月竣工,后因种种原因停工,截止检查时,现业主还在砸原浇灌的水泥柱,项目业主已经变更,时间耽误,政府贴钱;又如县中医院建设,仅外墙颜色问题,更改了三次,前两次花费资金13.5万元,前期的辅助用房已建两层半,因影响滨河路绿化带建设,予以拆除,浪费资金45万元,凡此种种,反映了政府及行政机关的乱作为。

4、城镇公共配套设施不全,突出表现在城区缺少公厕、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城镇功能有待完善。随着县城骨架的拉大,建设项目的增加,流动人口明显增多,在县城行走,很难找到公厕,既使有公厕,有的不能用,有的水压不够,存在脏、乱、差,尤其是进城卖菜群众,进入菜市场,一呆几个小时,找不到公厕,苦不堪言。停车场问题是影响县城交通的一大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迅速发展,据交警部门统计,城关镇机动车保有量达6500余辆,仅城区就达1900多辆,城区道路弯多弯急、坡高坡陡无停车场,也缺少停车位,乱停乱放现象极其严重,主要街道人民路虽经拓宽,但道路两边车辆大量无序停放,经常是人车抢行,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更是混乱不堪,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5、执法监督不力。无论是县城还是集镇、建筑工地虽多,但取得合法证件的不多,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现象突出,执法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力。如城区南岭子张绪华商品房,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便开始施工,城建执法大队虽阻止过,但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业主仍然坚持施工。其建设用地规划证的用地面积为391平方米,实际建房占地500多平方米。20101231,县集中审批会批准了锦绣山庄BC座的申请,B座占地283.7平方米,建设层数为9层,C座占地299.6平方米,建设层数为7层,两座总占地面积为582.86平方米,而现在实际开挖面积已达1600多平方米,城建执法队也曾阻止过,但没有任何成效。工程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业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行为,施工随意性大,工程操作不规范,擅自增加层数。如冷水镇阳光小区廉租房建设擅自增加层数;春升小区,冷水中心小学校建工程阳台及部分结构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县城部分楼房建成入住后,私自加层;部分建筑企业深夜施工,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等并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制止。执法不严已成为《城乡规划法》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6、规划布局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县城的建设不整齐、不规范,高楼兴起,四邻通风采光受到影响,雨水、污水排放设计不科学,公共设施不健全。许多在建的高楼,一栋就是一百多户,没有消防设施,既使有也是摆设,不能使用,水压不够,管道不通,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因无物业管理,将来会造成垃圾无处倒,无人倒,形成脏乱的楼房。廉租房建设只注重每间50平方米以内要求,实用性和舒适性差。如清风村12号廉租房、桥儿沟酱园廉租房,许多房屋呈三角形、梯形等,且面积小,连一张床都无法安放,很不实用。农村集镇、社区发展快,但没有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只注重楼房建设,对今后群众的居住、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如双丰镇生态小区计划发展住户700余户,由于整个集镇未做总体规划和小区修建性详规,开发过程中的道路、供电、供水、教育、卫生、绿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还不配套,入住率低,目前仅入住30余户。

7、城区因建设施工问题,隐含了一批社会矛盾。明珠国际涉及到企业改制37户,订购房91户,现建设停工,迁出的人回不去,订购的户拿不到房,一旦有人牵头,会诱发社会矛盾。锦绣山庄A座问题也是如此,已有5户搬迁两年,因有4户四邻协议未做好,不断上访、阻止工程,业主不能施工,矛盾突出。龙泉御景A座,因没有与四邻全部签署协议,住建部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签署协议的户不断上访。

8、经费投入不足,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不能满足规划管理需要。因我县没有专业的规划人员,规划修编都是请外地专业人才,资金不到位,规划迟迟做不出。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迅速发展,城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量成倍增长,而我县规划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各镇规划技术人才基本为零,许多工作难以开展。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与规划管理工作者、建设企业、建设业主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关心、参与城乡规划,提高严格执行规划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会议、网络、现场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效果。

2、迅速修编完成城镇总体规划,切实加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加快县城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和各类规划编制完成后,依法按程序及时评审和报批,保证城乡建设有章可循。

3、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维护规划权威。要把城乡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加大对城乡建设的审批管理,严格“一书两证”制度,切实规范城乡建设程序。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对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各项规划。

4、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县住建、国土、水利、林业、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执行规划内容,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把好审批、放线、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关,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违规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要对现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一次清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批东占西以及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5、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注重县城、农村集镇、重点村庄的公厕、停车场和绿地建设工作。要搞好规划,认真选址,增修公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如厕难的问题,对已建的公厕要有效维护,发挥作用。今后的大型建设项目要把停车场和绿地建设作为必须同时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的内容和前置审批条件,使我县的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切实解决乱停滥放问题。

6、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要充实城乡规划部门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健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机构体系,切实解决镇、村规划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7、要认真研究、解决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要通过深入调研、剖析,找出解决矛盾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

     8、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切实加大对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中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预防和查处造成国有土地、国有资产流失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审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