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号
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14日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下旬在白河城关召开,会期三天。具体召开时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白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白河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白河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白河县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2024年度工作进行测评;
八、对白河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票决白河县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十、选举;
十一、其他。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