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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作者:   来源:白河县人大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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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7日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白河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会前,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报告和草案作了初步审查并反馈了初审意见,县财政局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会议期间,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22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落实中省财税政策和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强化收入征管、统筹资金整合,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三保”、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为全县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积极的财政保障。

同时,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性基金收入短收、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与上年同比减少,使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政府性债务进入还债高峰期,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但财源增长后劲不足,收支矛盾更加突显;预算绩效管理还有待加强等。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积极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县实际,支出安排体现了“三保”优先、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和节支增效原则。建议批准《白河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白河县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应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意见建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会前初审情况,结合代表们的审查意见,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县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要加强收入征管,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源培植和财源建设;紧盯上级政策变化,加大对上级转移性支付、专项债等中省市各类资金的争取力度,用好用活财政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夯实有效举措确保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收入目标足额完成,进一步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在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年初“三保”预算安排不留缺口。突出公共财政的民生导向,贯彻执行国家明确的民生政策清单和保障标准,坚持应保尽保,对地方制定的民生政策进行全面摸底清理,不提标准不盲目扩大保障范围;有效保障各部门履职性业务经费,落实预算的公共性和公平性,有效预防“三保”风险。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收定支”,严把支出关口,优化支出结构,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规范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和不超预算支出;要突出重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效益。

(四)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兼顾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