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白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底或12月初在白河城关召开,会期三天。具体召开时间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并通知。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选举;
6.其它。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