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安排,近期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对2019年制定的《关于依法惩处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具体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抓实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群众树立善待老人、依法赡养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
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凸显司法为民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摸排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对新选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全面业务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辖区各村(社区)开展涉及老年人赡养纠纷排查活动,因案施策、针对性开展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矛盾化解工作,加大对不履行赡养义务当事人的教育力度,并对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力促达到“调解一个矛盾,普法一片区域”的效果。同时,加大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做到应援尽援,以最快的办事效率和最人性化的服务为老年特殊群体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能,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为县域形成尊老爱幼、孝老敬亲、家庭和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老年人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幸福生活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