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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8个单位获得“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作者:人大办   来源:白河县人大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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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刚刚闭幕的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县政府办、财政局、人民检察院、农商行、司法局、审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开发局被授予2020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规定,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由与会代表对52个单位进行了测评。最终,县政府办等8个单位获得“满意”格次。

 会议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人民满意单位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履职为民、真抓实干,为把我县建设成为“生态环境更加美丽、经济发展更加健康、社会大局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