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余明安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主任会议, 专题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白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在听取汇报后,余明安指出,白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是必须要做,而且一定要做好的一项工作。他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必须要严格遵照《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白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有关事项的决议》【白人发(2014)18号】来执行,县人大常委会要定期组织专项视察,跟踪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县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贷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还款情况,确保决议落实到位,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余明安强调,县人民政府不仅要加快棚户区拆迁和项目工程建设的进度,还要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严控资金去向,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把风险控制到最小。
会议还传达了2016年全市人大环境资源保护暨安康环保世纪行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相关委室关于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河街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组建白河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项目、构坪路改建项目等四项重大事项的审查报告,县人民政府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审查报告,讨论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重大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草案),通过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及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人事议案。会议决定,5月下旬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针对四项重大事项的审查工作,余明安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材料要完备,以便于人大常委会开展审查工作;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查报告要具体,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达到促进项目建设的目的;三是要尽快修改完善审查报告,要反复推敲,尽量客观、真实的反映重大事项的整体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立山、李万河、张才忠、汪功祥出席会议,各委室负责人、常委会专职委员,财政局、住建局、河开办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作者:人大办